来源:赤峰市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 时间:2022-12-05 15:55:00
内蒙古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2022年1至9月,内蒙古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重点措施,以“质量建设年”为抓手,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推动内蒙古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刑事检察工作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2年1至9月,内蒙古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5607人,同比下降47.1%;不捕4460人,同比下降6.8%,不捕率44.3%,同比增加13.2个百分点。共决定起诉17743人,同比下降33.5%;决定不起诉7383人,同比上升57.3%,不起诉率29.4%,同比增加14.4个百分点。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内蒙古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人数占同期审结人数的90%以上;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量刑建议提出数的95%以上;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人数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95%以上。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立案监督。2022年1至9月,内蒙古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开展立案(撤案)监督915件,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783件,占监督数的85.6%,同比增加30个百分点。
2.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2年1至9月,内蒙古检察机关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3144件,同比上升77.5%;已纠正3113件,监督采纳率99%,同比增加13.6个百分点。
3.刑事抗诉。2022年1至9月,内蒙古检察机关共提出抗诉187件,同比下降39.1%;法院采纳抗诉意见改判和发回重审76件,占审结总数的40.4%,同比增加2.7个百分点。
4.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2年1至9月,内蒙古检察机关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38件,同比上升87.4%;同期审判机关已纠正238件,采纳率100%。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2022年1至9月,内蒙古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590人,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457件,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481人,对财产性判项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272件。
(五)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2022年1至9月,内蒙古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38人。
二、民事检察工作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2年1至9月,内蒙古检察机关共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707件,共提出监督意见215件,其中提出抗诉78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37件。抗诉改变率83.7%,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82.5%。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1至9月,内蒙古检察机关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156件,法院同期采纳1150件,采纳率99.5%。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1至9月,内蒙古检察机关共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973件,法院同期采纳1948件,采纳率98.8%。
(四)对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情况。2022年1至9月, 内蒙古检察机关提出的民事诉讼监督意见中涉及虚假诉讼11件。
(五)民事支持起诉情况。2022年1至9月,内蒙古检察机关共支持起诉75件,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50件。
三、行政检察工作
(一)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情况。2022年1至9月,内蒙古检察机关共办结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38件,其中向法院提出抗诉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8件,法院同期裁定再审3件。
(二)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1至9月,内蒙古检察机关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73件,法院同期采纳273件,采纳率100%。
(三)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1至9月,内蒙古检察机关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802件,法院同期采纳784件,采纳率97.8%。
(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情况。2022年1至9月,共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101件,同比上升3倍。
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一)立案情况。2022年1至9月,内蒙古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567件,同比上升21.4%。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类立案256件,行政公益诉讼类立案3311件。
(二)诉前程序情况。2022年1至9月,内蒙古检察机关共开展诉前程序2840件,同比上升21.1%。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2022年1至9月,内蒙古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125件。同期,法院一审裁判支持率100%。
五、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2年1至9月,内蒙古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54人,不捕392人,不捕率为71.8%,同比增加14.6个百分点,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27.5个百分点。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445人。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2年1至9月,内蒙古检察机关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192人,不起诉437人,不起诉率68.5%,同比增加29.9个百分点,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起诉率40.1个百分点。审结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295人,占审结数的41.8%,同比增加23.6个百分点。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500人。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2022年1至9月,内蒙古检察机关通过帮教回访、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等形式对不批捕、不起诉、被判处刑罚、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受刑事处罚等人员开展特殊预防129次,同比上升57.3%;开展法治巡讲、法治讲座1669次,同比上升23.8%。
六、知识产权检察工作
(一)刑事检察情况。2022年1至9月,内蒙古检察机关共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嫌疑人48人,同比上升37.1%。起诉案件所涉罪名,主要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和假冒注册商标罪,分别为28人和13人,二者合占起诉总数的85.4%。
(二)民事检察情况。2022年1至9月,内蒙古检察机关共受理涉知识产权民事监督案件3件。
七、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一)信访工作情况。2022年1至9月,内蒙古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16720件,同比下降28.7%;重复信访1449件,同比下降30.6%。
(二)司法救助工作情况。2022年1至9月,内蒙古检察机关共开展司法救助666人,同比上升1.1倍,发放救助金804万元,同比上升11%。
八、其他工作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2022年1至9月,内蒙古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13518件,同比上升15.9%。其中各级院检察长办理1386件,占10.3%;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12132件,占89.7%。
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中,刑事检察类案件(含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8839件,占65.4%;民事、行政检察类1506件,占11.1%;公益诉讼检察类3173件,占23.5%。
(二)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2022年1至9月,内蒙古检察机关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451人次,同比上升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