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赤峰市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 时间:2022-06-13 15:04:22
一要准确把握检察工作所处的时代背景。“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工作新格局已基本形成,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要不断开展检察研究,回答时代之问。
二要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研究的目的意义。检察研究的目的就是服务检察实践,越是急需解决的问题越需要在理论上作出回答,越需要用案例作出回应。要善于站到理论研究的角度,针对办案和工作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从制度层面或操作层面进行一些有益的研究探索,以有效推进工作。
三要准确把握法律法规及司法理念背后深刻内涵。不能机械办案就案办案,不能死扣法律条文,司法办案要坚持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对法律法规的学习要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
四要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研究工作的基本要求。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大局、围绕服务领导决策、围绕服务办案一线,深入研究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李建平强调,要围绕高质量发展,紧盯法律政策研究工作的重点任务。
一要精准开展专题调研,有效服务领导决策。检察调研是检察工作服务地方发展大局的有效切入点,同时司法办案中的问题引发了检察调研,要针对“四大检察”“十大业务”运行中产生的各种各样的问题,通过调研从适用政策、解释法律、完善规则等方面加以解决。
二要做实检察理论研究,提升检察工作影响力。把检察理论研究作为指导检察工作行稳致远的先导性工程,作为推动检察事业创新发展的基础性工程来抓,始终坚持以课题制为抓手,紧紧抓住“向上申请”“对内组织”两项任务,认真组织课题申报及研究工作,创作出一批高质量的检察理论研究成果,带动检察理论研究蓬勃发展。
三要培育提炼典型案例,引领规范办案实践。强化对案例素材的主动收集、培育、提炼工作,基层检察院和市检察院办案部门要更加重视类案研究,在研究提炼一些重大疑难复杂典型案例时,可以积极引入专家学者提供专业指导和理论支持。
四要落实检委会工作规则,提升检委会审议决策水平。落实好市检察院去年制定下发的《检察委员会工作细则》,强化对下的指导和督导。
五要加强检察建议工作,促进诉源治理。坚持“规模适度、质效优先”原则,制发高质量检察建议,加强沟通回访,做好对检察建议工作的管理、监督、审核把关;案件管理部门要定期对检察建议工作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通报。
李建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提升法律政策研究工作的能力水平。
一要定期研究工作情况。通过党组会、检察长办公会、检委会,定期听取检察研究工作情况,研究解决人员配备、制度建设、人才培养等重要问题,部署推进重点工作。
二要配足配强人员力量。加强研究人才队伍建设,选拔熟悉检察业务、具有较高理论和文字水平的人员到研究室岗位上来,夯实基础。
三要形成最大工作合力。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院领导抓具体,职能部门加强督导协调,业务部门主动研究,全体检察人员广泛参与的“大调研、大研究”工作格局。
四要培养优秀人才。进一步完善人才激励制度,对检察研究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优秀研究成果,及时给予表彰、奖励和宣传,建立规范化、常态化的经费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