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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群众路线 "乡村检察官"张章宝传授"五不工作法"
来源:赤峰市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 时间:2014-07-22 14:58:24
7月2日上午,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联合组织的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张章宝“五不工作法”报告会、座谈会在呼和浩特召开。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韦亚力,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唐勇分别在报告会、座谈会上讲话,号召全区检察机关再次掀起学习张章宝高潮,努力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自治区党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樊忠参加会议。
报告会上,包头市土默特右旗退休检察官张章宝以《心里装着五个“不”,把群众的事办好》为题作了事迹报告。他说,这“五个不”就是对待群众情感上要“不疏”,接待群众态度上要“不躁”,办理案件要“不拖”,受理群众来访要“不推”,办结效果要“不偏”。
韦亚力说:“组织这一系列活动,目的是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和引导广大检察人员和党员干部以张章宝为镜,立足本职、服务发展、开拓创新,扎实推进‘为民、务实、清廉’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与实践。”
张章宝从事检察工作33年来,坚持践行群众路线,在做好群众接访中总结出“五不工作法”,办理了1000多个案件,接访了1200多次,深受广大群众认可。
唐勇说:“‘五不工作法'是张章宝同志在实际工作中模范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牢固树立群众观的生动再现,为检察机关如何做好群众工作提供了宝贵的实践经验。”
座谈会上,来自全区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公诉、监所、民事行政、控告申诉等部门的代表和土右旗检察院检察长徐亚光,分别结合本职工作畅谈了体会认识。
赤峰市元宝山区检察院侦监科长李秀丽说:“他的‘五不'工作经验,表面看,似乎注重的是一些小细节、小要求,但是仔细咀嚼就会发现,隐藏在这些细节背后的,却是一颗博大的为民之心。”
“张章宝的精神处处体现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顺应了新时期党和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只要能够准确领会其精神实质并将其工作模式中的经验、方法付诸实践,我们就是找到了克制‘四风'的利器和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法宝。”土右旗检察院检察长徐亚光说。
会议以视频形式开到盟市旗县三级检察机关,自治区检察院全体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其他检察人员分别在各自分会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