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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 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赤峰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

来源:赤峰市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 时间:2021-12-13 10:04:00


  12月4日,第八个国家宪法日之际,赤峰市检察院召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意见》① 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意见》情况,发布“四大检察”监督典型案例,围绕如何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答记者问。赤峰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包英兰出席发布会并发言,刑事检察部、民事检察部、行政检察部、公益诉讼检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干部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在建党百年、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的历史性时刻,以“中共中央文件”的形式专门印发《意见》,这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对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特别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意见》体现宪法法律的要求,对检察机关作出职能定位: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力量,是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意见》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作出整体布局,是做好新时代检察监督工作的的纲领性文件。

  会议介绍,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持续做优刑事检察监督,监督立案23件31人,监督撤案27件31人;及时发现和纠正侦查违法行为,书面提出违法纠正意见117件;纠正漏捕漏诉117人;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8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57件;受理职务犯罪一审公诉案件83件102人;整治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431件。精准开展民事检察监督,受理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案件426件,提出抗诉5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65件;受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39件,提出检察建议27件;受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218件,同期办结196件,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165份,推动发放执行款1.41亿元。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受理行政监督案件105件,提出检察建议56件;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化解司法程序已终结、无明显违法情形的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3件;深入开展保护草原林地行政检察等专项活动,发出检察建议64件,被采纳61件。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70件,对符合条件的线索及时立案313件;落实“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54件、民事公告7件,绝大多数公益诉讼案件在诉前程序得到解决;探索办理危险化学品管控、烈士纪念设施管护等领域公益损害案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15件。

  会议指出,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检察担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赓续人民检察制度的“红色基因”,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更高的政治自觉依法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能。二要践行宗旨意识,主动服务大局。顺应新时代党和人民的新需求,始终牢记“国之大者”,紧紧围绕中心大局,抓实用好法律监督职能,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满意度。三要提升能力素质,扎实监督履职。一体强化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完善队伍建设,健全工作机制,把法律的刚性规定与实践的灵活方式结合起来,坚持法治原则,展现最大诚意,穷尽有效努力,通过高质量法律监督履职,为建设绿色、创新、开放、法治、和谐、清廉赤峰作出更大贡献。

  典型案例

  △刘某某强奸罪审判监督案

  △赵某某、于某某等三人非法制造枪支弹药罪侦查活动监督案

  △李某某滥用职权罪审判监督案

  △张某某减刑监督案

  △宋某某等6人与王某某、锡林郭勒盟某建筑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系列监督案

  △某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检察监督案

  △赤峰市人民检察院诉孙某某等人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民事公益诉讼案

  △李某等八人恶势力犯罪集团“碰瓷”案

  △田某不服审判机关生效裁判刑事申诉案

  △全市首起未成年人有偿陪侍公益诉讼案

精彩问答

  1检察机关对案件作出不批捕、不起诉决定的标准是什么?

  不批捕和不起诉是检察机关的两大法定职权,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的不捕率、不诉率逐年上升,这是落实“少捕慎诉慎押” 刑事司法政策的具体体现,呼应了人民群众对法治社会的新期待。

  “少捕慎诉慎押”由检察司法理念上升为国家的刑事司法政策。一方面,是因为当前犯罪结构发生一定变化,一些社会危险性相对较小的轻罪案件比例逐年上升(比如盗窃、交肇、危驾等),对于这部分犯罪嫌疑人,除有前科劣迹、累犯等法定从重处罚情节的,检察机关在办案中积极落实认罪认罚制度、鼓励退赃退赔,绝不一味地以羁押作为惩戒手段。另一方面,人民群众对司法水平的要求更高,对案件质量“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期盼更强。基层检察院办理的刑事案件大多是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常见多发轻刑案件,对于涉案人包括其家庭而言可能都是“天大的事”,对于一些积极认罪悔罪认罚的,退赃退赔的,矛盾已经化解、获得谅解的,没有再犯罪危险性的,能不捕的就不捕、能不诉的就不诉,充分体现“少捕慎诉慎押”的理念,不仅对当事人,对整个社会都会有更好的效果。

  同时,“少捕慎诉慎押”并不是不捕不诉不押,检察机关不仅在法定范围内依职权对案件进行审查,而且要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全面把握,对案件犯罪的背后原因和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关系给予关注,综合评判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是否具有再犯的可能性,从而作出是否要逮捕、起诉的决定。

  2哪些民事案件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主要流程是什么?

  当事人可以对下列三类民事案件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一)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9条第一款规定,对生效裁判申请检察监督应向法院申请过再审,法院裁定驳回再审申请或者作出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或者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才符合检察机关的受理条件。(二)认为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存在违法行为的。(三)认为民事执行活动存在违法情形的。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认为民事审判程序或者执行活动存在违法情形的,如果法律规定可以提出异议、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当事人应当先向法院提出异议、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当事人对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向检察院申请监督,应当在人民法院作出驳回再审申请裁定或者再审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两年内提出。当事人根据民事诉讼法209条第一款规定向检察院申请监督,由作出生效民事裁判的人民法院所在地同级人民检察院受理。

  当事人认为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存在违法行为或者民事执行活动存在违法情形的,由审理、执行案件的法院所在地同级检察院受理。当事人不服上级法院作出的复议裁定、决定等,由上级法院所在地同级检察院受理。当事人以外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认为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存在违法行为或者民事执行活动存在违法情形等也可以向同级检察院控告。

  3在发布的某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检察监督典型案例中,提到的“一手托两家”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能解释一下吗?

  简单地讲,行政检察工作就是对“民告官”诉讼的监督,检察机关在诉讼监督过程中,不仅监督人民法院裁判活动,促进人民法院依法审判,而且也对行政机关进行监督,推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这就是“一手托两家”。

  为解决行政诉讼案件中存在的程序空转和案结事不了等突出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自这项工作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充分运用公开听证形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专家、人民监督员、村委会委员代表等参加,以公开促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共化解行政争议纠纷案件13件,促进矛盾化解。

  4请问公益诉讼主要包括哪些领域?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时群众应如何向检察机关反映?

  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主要包括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英雄烈士权益保护等领域;行政公益诉讼主要包括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英雄烈士权益保护、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未成年人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上述重点领域,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我们根据自治区院的部署开展了守护北疆草原林地公益诉讼专项活动;自行组织开展了全市检察机关农用薄膜行业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在安全生产领域,开展了全市检察机关危化品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在英烈权益保护领域,我们联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了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专项行动。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公益诉讼宣传力度,以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为己任,全力以赴,全面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人民群众发现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三种方式向检察机关反映。一是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举报;二是向公共利益受侵害的当地检察机关控告申诉部门进行当面举报或书面举报;三是通过赤峰检察微信公众号公益诉讼“随手拍”举报平台进行举报。

  5为落实好中共中央《意见》,全市检察队伍建设还应当从哪些方面努力?

  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在市委和自治区检察院的领导下,大力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特别是今年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检察队伍建设取成效明显。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牢牢把握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更高要求,认真落实中共中央《意见》,以思想政治建设为统领,筑牢队伍思想根基;以素质能力建设为基础,增添检察工作发展内生动力;以司法体制改革“精装修”为抓手,落实职业保障制度;以纪律作风为保障,推动全面从严治检纵深发展。以队伍“更强”推动履职“更好”,着力打造“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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