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赤峰市人民检察院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检察动态 > 正文

赤峰市检察院牵头召开全市公检法刑事案件办理联席会议

来源:赤峰市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 时间:2021-04-07 09:07:00


  4月2日,赤峰市检察院牵头组织召开全市公检法刑事案件办理联席座谈会议,结合全市司法办案实际,面对面交流探讨,以问题点带动办案面,提升全市刑事案件办理质量。

  会议指出,在新形势下确保案件质效、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是公检法三家共同面临的重要课题,需要三机关共同努力。一是长效运用公检法协调会商机制,固定会议成果。基层办理的案件在全市占比极大,因此座谈会不能仅限于市级层面,基层也要有类似的沟通机制。每次座谈会后,应将会谈成果以多种形式固定下来,供各机关各部门在日后办案中参考遵循。二是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检察机关每季度就退补、提前介入、复议复核等工作向公安机关通报,同时就刑事抗诉、精准量刑及认罪认罚适用等工作向法院通报。借助信息通报,前移信息知情端口,推动办案信息共享。三是制定常见罪名证据指引标准。对常见罪名,公检法共同出台证据指引,明确必须具备哪些证据,并注明证据证明目的。强化取证针对性、方向性,使侦查机关从源头上把侦查工作做到极致。共促执法司法标准趋同,消弭法律适用分歧,提高办案质效。四是充分尊重各单位独立诉讼地位。在以审判为中心的新诉讼模式下,检察机关负有引导侦查、监督等责任。检察机关应做到充分尊重侦查、审判机关的侦查权与审判权的独立行使,严格划分司法责任。五是共享、传递新司法理念。进入新发展阶段,刑事犯罪更加多样化,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也发生深刻变化,司法理念要不断更新、适应新时代更高要求。要改变“宁可违法从重,不愿依法从轻”“重打击轻治理”的传统司法理念,三机关要互递共享 “打击与治理并重”“少捕慎诉慎押”“恢复性司法、和谐司法”“良法善治”等新理念,达成新共识。

上一篇:赤峰市检察院组织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与延安整风专题讲座
下一篇:零距离观摩庭审 面对面警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