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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检察院召开推动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暨“一号检察建议”贯彻落实联席会议

来源:赤峰市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 时间:2020-07-17 10:47:00


  7月17日,赤峰市检察院召开推动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暨“一号检察建议”贯彻落实联席会议。会议由市院班子成员、副检察长韩玉玺主持,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建平出席会议并讲话,第七检察部全体人员参加会议。市纪委监委、市委政法委、市政府办公室、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共青团市委、市妇联有关领导同志应邀出席会议。

  会议介绍了全市检察机关监督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成效,明确了下步工作目标要求,共同学习了最高检与国家监委、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家卫健委、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会签下发的《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

  李建平指出,当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形势不容乐观,案件预防难、发现难、取证难的问题亟待破解,案件发现不及时,严重影响了打击犯罪和救助未成年人的效率、效果。各职能部门要以深化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为抓手,齐心协力,形成对未成年人的综合司法保护。一是共同提高思想认识。实行强制报告制度能够形成具有源头预防、及时发现、高效应急、依法惩处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将更有利于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检察机关、相关部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合力抓好贯彻落实。二是共同加强学习宣传。认真组织学习《意见》精神,明确工作职责,自觉贯彻执行各项要求。检察机关要协同相关部门,加大对《意见》的宣传解读力度,确保相关组织和个人准确把握报告情形,明确责任义务,积极有效保护受侵害的未成年人。三是形成协调联动。检察机关要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对接,畅通联系渠道。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及时交流信息,共同研究处理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四是积极推进监督。检察机关要按照《意见》要求,积极推动开展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工作,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和机制,不断强化法律监督。通过提出检察建议、立案监督、移送纪委监委调查处理等方式,进一步加大惩治和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力度。

  与会人员结合职能,围绕贯彻落实《意见》和“一号检察建议”工作开展热烈的交流,对下步工作提出思路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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