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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督查组到市检察院督导检查全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动员大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来源:赤峰市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 时间:2020-07-17 10:40:00


  7月17日,市民委副主任于宪锋带领市委第三督查组到市检察院,就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动员大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市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立国主持召开座谈会,从组织领导、司法办案、检察服务、“双语”工作、干部培养等五个方面介绍检察机关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基本情况。督导组听取汇报后,认真查看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党组部署、理论学习、信息调研、队伍建设、获得荣誉等方面档案材料,对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全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动员大会精神情况给予充分肯定。

  于宪锋指出,市检察院是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排头兵,举措实、工作细、落点准、荣誉多,特别是“双语”办案、农村牧区检察服务、少数民族干部培养使用等方面工作成绩突出,要继续立足职能,发挥优势,完成好创建工作任务。

  张立国表示,市检察院要进一步落实市委有关部署要求和动员大会精神,按照本次督查反馈意见,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进一步做深做实。一是站位再提高。加强理论学习和实践教育,把全体检察人员思想认识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和党委关于民族工作部署要求上来,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融入各项检察工作始终。二是职能再强化。结合边疆民族地区实际,切实发挥检察机关依法惩治犯罪、强化法律监督、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综合治理等职能,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三是氛围再浓厚。更加深入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弘扬党中央对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强意识形态建设和民族文化建设,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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