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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检察院召开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和保护民营企业发展情况座谈会

来源:赤峰市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 时间:2019-10-18 10:47:00


  近日,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督察组到赤峰市检察院对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和保护民营企业发展情况进行督察,重点督察了刑事司法、民商事审判和公共法律服务等方面内容。赤峰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李建平,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国义及相关人员参加汇报会。
  近年来,赤峰市检察院坚持从法定职能出发,切实履行“人民检察官是法律监督者、犯罪追诉者、无辜保护者、公益代表者、法治引领者”的职责使命,找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方法、手段、载体,先后出台《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办法》等4个文件,提出维护市场秩序、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维护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等10项措施。采取牵头与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研组到企业征询司法需求、检察长到各旗县区走访调研、邀请工商联和知名民营企业家座谈、开展“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等多种方式汇集意见建议,力求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靶向精准。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修改检察官权力清单,采取有效方式,强化办案期限监管,解决涉民营企业案件办理“隐形”超期限问题。与市工商联开展融合党建,把“搭建亲清检企党建平台,助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作为融合主题。深入推进12309广电平台建设与应用,开通“一站式”检察为民服务中心,打造检察版网上“枫桥经验”,建立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创新创优项目。建设虚拟演播室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普法宣传,录制以案说法节目,收视率长期居赤峰电视台前列,新媒体原创作品荣创全国检察宣传视频单条播放最高记录。加强与公安、法院、监察及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联系,不断健全完善司法诉求通报、案件线索风险评估等工作机制,在打击上形成合力,在保护上取得一致。一是加强普通刑事犯罪检察工作,维护社会平安稳定,营造良好投资生产环境。 二是加强金融犯罪检察工作,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营造良好经营环境。三是加强职务犯罪检察工作,为企业营造健康发展环境。 四是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助力绿色发展营商环境。五是加强诉讼监督,营造平等司法环境。2017年以来,涉非公有制企业案件不批捕94人,不起诉61人。2018年以来,办理涉及企业生效裁判监督案件6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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