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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面自查 实打实整改--赤峰市检察院召开专项斗争推进会落实自治区检察院“3.1”会议精神
来源:赤峰市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 时间:2019-03-11 09:37:00
3月1日全区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召开后,赤峰市检察院迅速行动,于4日至7日开展了为期4天的大自查大整改活动。3月8日,赤峰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暨扫黑办主任会议,贯彻落实近期中央、自治区党委和高检院、自治区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调度会精神,特别是研究落实张军检察长系列讲话和3月1日李琪林检察长在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明确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攻方向和战术安排。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梁晨出席会议并讲话,市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单位负责人和扫黑办全体同志以及各旗县区院检察长、分管检察长和专项工作骨干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由各旗县区院检察长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第一责任人,就一年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履职情况进行述职,分管检察长就本院涉黑恶案件办理情况进行汇报。市院扫黑办副主任、刑事犯罪检察部部长宋晖对2018年全市扫黑除恶工作情况、共性问题和各院存在的个案问题进行了清单式通报。市院扫黑办主任韩玉玺副检察长围绕办案主体、提前介入、协作配合、办案链条、扫黑办建设、抓实做实六个方面对扫黑除恶业务工作进行了部署和调度。会上,各旗县区院扫黑办主任签订了责任状,责任状明确,各项统计数据,要在3月底前摸清、搞准,办案进度要在4月底前见成效,5月底前打翻身仗,提前介入、检察建议要在5月底前消灭空白,各项监督数据,都要跟进。会议还就扫黑除恶工作机制和专项数据填录对各成员单位及旗县区院分管领导和专项工作骨干进行了培训。
梁晨在讲话中指出,此次推进会是对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的一次全面自查和整改,从各旗县区院检察长的述职、各院办案情况汇报和市院情况通报看,两级院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必须充分认识到,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经进入攻坚拔寨的关键期,要求更高、更严、更具体,我们工作仍有不小的差距。这次会议就是面对面、实打实解决专项斗争中的瓶颈和“中梗阻”问题,就是要突出问题导向,确保立行立改。
梁晨结合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工作实际,提出了“高、准、快、足、硬、实”六方面要求。一是政治站位要提高。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船到中流浪更急”的关键时期,两级院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工作主动性、超前性、全局性,切实担起依法严惩、诉讼监督、破网打伞、综合治理的全面责任。二是案件质量务必搞准。打击黑恶犯罪必须“准”字当头,赤峰案件总量大,涉黑恶无小案,每个案件都要确保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要聚焦主责主业,提高运用刑事法律政策能力,准确把握黑社会、恶势力、“软暴力”、网络涉黑涉恶、“保护伞”等违法犯罪的政策法律界限。三是办案节奏必须加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深挖根治阶段,要下气力解决“两低三高”的突出问题,落实提前介入,强化审前主导侦查要求,要用好沟通协商机制,主动与公安机关联系对接,引导侦查机关搜集、固定、完善证据,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邀请同级法院从审判角度提前了解证据,及时发现问题,提出解决意见,为侦查、起诉提供参考,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快侦、快诉、快判。四是深挖措施要用足。严格落实“一案三查”“两个一律”工作要求,把与纪委监委衔接配合机制、线索“双移送双反馈”机制落实到位,对已移送的线索,强化与纪委监委的沟通,定期了解线索处理情况,确保“条条有结果,件件有反馈”;对纪委监委向检察机关移送的需要启动诉讼监督程序的线索,要认真积极办理,并视办理结果及时反馈;刑事诉讼法和组织法赋予检察机关自行补充侦查、调查核实和14个罪名的侦查三项权力,在专项斗争中,要会用、用好、用足。五是自身建设必须过硬。抓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警示教育,要敢于坚持刀刃向内,充分发挥专项评查、检务督查的监督作用,加大对检察人员涉伞涉腐线索排查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清除检察队伍的“毒瘤”,确保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两级院扫黑办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先行整改,立行立改,做好数据抓取、台账数据管理、数据动态监控。六是要全力以赴抓落实。各院检察长要切实担当第一责任,分管领导和扫黑办要担当直接责任,各项工作都要严格对照督导要求抓细抓实,以督导为契机推动扫黑除恶向纵深发展。
推进会坚持问题导向,直击工作短板,紧扣措施落实,达到了预期目的,找准了问题症结,明确了工作要求和整改任务,为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健康开展提供了重要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