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赤峰市人民检察院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检察动态 > 正文

赤峰市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通知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

来源:赤峰市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 时间:2018-08-28 09:44:00


  近日,赤峰市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充分认识《意见》的重要意义,形成贯彻落实合力,并对贯彻落实《意见》的工作机制和组织领导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充分认识《意见》的重要意义。此《意见》是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建立检察公益诉讼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措施,对于服务和保障民生、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意见》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觉悟,深刻认识建立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制度的重要意义,积极支持和配合好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切实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确保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目标。
  二是形成贯彻落实《意见》的工作合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加快推动信息共享积极配合调查取证及协助鉴定评估等工作,切实为检察机关依法履职提供便利。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理念,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接受司法监督的自觉性,同步做好经费保障、人员力量配备等相关工作,重视诉前检察建议,及时提供有关材料,主动沟通协商,积极回应检察监督,配合做好公益诉讼工作。
  三是健全贯彻落实《意见》的工作机制。各级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建立健全公益诉求沟通协作机制。各级检察机关要牢固树立依法监督理念,坚决把公益诉讼服务党委和政府工作大局的效能发挥好,不断完善检察机关工作机制,以实际行动维护好党委和政府形象、巩固好党执政地位。要以与行政执法部门联合开展行动为主要工作方式,推动行政机关主动履职纠错,努力使损害公盖的行为在诉前程序阶段就得到纠正和整改;当损害公益的行为得不到纠正,公益持续处于受损害时,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或民事公益诉讼,并跟进监督人民法院裁判执行情況:办案过程中要规范流程,确保质量,重大案件要向同级党委报告,对于履职过程中发现的职务犯罪线索及时向同级监委移送,发现的普通刑事犯罪线索及时进行立案监督。
  四是强化贯彻落实《意见》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要进一步把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纳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理的重要内容,每年听取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汇报,对公益诉讼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统筹协调解决,最大限度为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创造条件、营造环境。各级党委和政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宣传部门,都要严格对照《意见》中关于“严格落实责任和加强宣传引导”有关要求,逐项对照各自职责要求、逐条落实好公益诉讼各项任务,切实推动公益诉讼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上一篇:赤峰市检察院在四省联席会议上与毗邻承德、朝阳两市检察院签署三地生态检察跨区域司法协作意见
下一篇:赤峰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警示教育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