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晨检察长参加并指导市检察院机关第一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
来源:赤峰市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 时间:2018-08-23 09:26:00
8月16日,赤峰市检察院检务综合部、刑事犯罪检察部党员组成的机关第一党支部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赤峰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梁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并指导。会议由第一党支部书记、综合部副部长刘向前主持并代表支部班子通报征求意见、查摆问题以及整改措施情况,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并代表支部作表态发言。支部副书记、刑检部部长宋晖、委员宋春雨、王文静分别进行了批评和自我批评,所有党员对支部班子及成员提出了批评意见。
梁晨对支部组织生活会的内容、成果给以充分肯定,对支部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推动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办案和监督、特别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方面做出的努力表示敬重。在指导发言中,梁晨就加强支部建设提出了要求,指出,总体上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担当奉献,为检察工作转型发展做出新的贡献。一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为指导,武装头脑、推动工作。党员干部、党员政法干部和检察干部讲政治的第一条就是用什么思想来指导和武装自己,作为检察干部要坚定不移地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为指导。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公平正义、检察官是公共利益的代表、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统一的思想。二要增强人民至上、事业至上的党员意识。工作责任越重、压力越大的时候,每一名党员更要用党员意识、党员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克服困难,经受考验。三要坚持刑事政策在司法工作中的指导作用,提升为大局服务的意识、能力和水平。检务综合部要提高大局意识,做掌握政策、心中装着全局、树牢“四个意识”的典范;刑事犯罪检察部要研究刑事政策对司法办案的指导作用,所有员额检察官在办案中要提高政治站位,考虑全局。四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提升自身素质。“党管干部”首先是对组织的规范,另一方面也是对党员的要求。所有党员都要增强组织纪律意识,听党召唤、不讲代价、不讲条件,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全党服从中央。五要进一步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规范司法,规范用权,改进作风。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过问办案登记报告制度,落实“三个规定”,严格遵守办案纪律、保密纪律,认真履行好领导干部与党员之间的互相监督义务。六要加强支部自身建设。首先,要加强支委班子自身建设,平衡好支部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关系,支委班子成员之间要经常沟通,支委委员要在支部书记的带领下,齐心协力做好支部工作;其次,要按照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完善党小组制度,根据不同的岗位和规律,建立若干党小组和临时党小组,把党组织建在最基层,让组织的温暖和战斗堡垒的保障作用全覆盖;再次,支部的谈心谈话要进一步丰富、充实和加强,落实好支部党建、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和意识形态责任制。支部书记要与所有党员谈心谈话,将批评与自我批评作为同志之间沟通交流和改进工作的桥梁。
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务综合部部长韩玉玺表示,此次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既是落实巡视整改的具体举措,也是正常组织生活所必需,总体体现了政治站位和“四个意识”,体现了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特别是梁晨检察长作为普通党员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为全市两级院的班子成员带头过双重组织生活会起了好头、做了表率。梁检对支部建设和工作提出的要求,不但第一支部要认真学习和落实,全市两级院所有基层党支部都要认真学习、领会和落实,推动以党建带队建,推动新时代各项检察工作不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