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检务督察 时间:2025-01-24 17:58:40
为持续推进“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贯彻落实,更好地规范司法行为,自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现将全市检察机关2024年第四季度“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公布如下。
2024年第四季度,全市检察机关共记录报告重大事项259件。其中,赤峰市人民检察院记录报告9件,占比3.47%;12个旗县区检察院记录报告250件,占比96.53%。从被记录人员所属单位类别看,涉及检察机关人员27件,占比10.42%;涉及非检察机关人员232件,占比89.58%。
下一步,赤峰市检察机关将持续抓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加强学习宣传,强化政治担当,压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严肃办案纪律,不断夯实检察权依法依规规范运行、检察人员依法忠诚履职的基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