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赤峰市人民检察院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队伍建设 > 纪检监察 > 正文

检察日报:内蒙古:以案促改深化党风廉政建设

来源:赤峰市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 时间:2023-06-15 10:36:00


  6月14日《检察日报》第2版

  “违法违纪案件存量稍微见底,增量仍在发生;利用检察权违法违纪占比高……”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暨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召开,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永君出席会议并讲话。据了解,此次会议既是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会,也是一次警示教育会,更是一次主题教育深化会,解读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负面行为清单,并进行了警示教育通报。

  会议提出,要坚持“三个不懈怠”:思想上不懈怠,始终保持全面从严治检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预防不懈怠,不断提升全面从严治检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惩治不懈怠,坚持不懈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向纵深推进。

  会议强调,要在不敢腐上持续加压,把从严惩处问责摆在更加突出位置,高度警惕“轻违纪”“微腐败”问题,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要在不能腐上深化拓展,强化全面从严治检约束力,持续抓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抓好基层院党风廉政建设;要在不想腐上巩固提升,强化全面从严治检感召力,持续抓好廉洁文化教育,集聚检察正能量。

上一篇:全区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暨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召开
下一篇: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2023年第二季度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