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赤峰市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 时间:2022-12-09 10:35:00
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
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最高检《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全区检察机关2022年第三季度“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公布如下:
2022年第三季度,全区检察机关共主动记录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件688件,其中自治区院记录78件,占比11.34%;盟市级院记录100件,占比14.53%;旗县级院记录510件,占比74.13%。从记录报告的行为情形来看,反映情况、了解进展、督促依法公正办案638件,占比92.73%;干预插手、过问案情25件,占比3.64%,不当接触交往25件,占比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