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四届“迎新春、送文化”春联征集评选活动通知
来源:赤峰市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 时间:2014-10-28 14:42:53
为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以文化艺术形式推进风清气正的检察机关建设和为民务实清廉的检察队伍建设,营造喜庆、祥和、文明、幸福的节日氛围,中国检察官文联决定启动第四届“迎新春、送文化”春联征集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春联作品的要求
1、应征作品应围绕“恪守法治精神,坚守职业良知,永葆清廉本色”主题,用春联的形式,讴歌检察英模和检察事业,弘扬检察精神,激励检察人员,凝聚检察力量,抒发对检察事业的热爱和对实现中国梦的美好祝愿,营造浓厚的节日氛围。
2、应征作品应贴近检察工作实际、贴近检察生活、贴近检察人员和广大群众,紧扣时代脉搏,通俗易懂,富含新春佳节气息,易于传播和普及。
3、应征作品应符合《联律通则》 ,以七言楹联为主,并附横批,最多不超过 22 字。
4、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作品的原创性、合法性由作者负责。
5、春联征集组委会有权对稿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如不同意改动者请在来稿中注明。
6、每人投稿不得超过 3 副。
二、征集春联的评选、奖励
1、中国检察官文联邀请中国楹联学会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集中进行评选。
2、奖项设置:分社会组、检察系统组分别授奖。社会组设一等奖 3 名、二等奖 6 名、三等奖 10 名,分别颁发证书和奖金;检察系统组设一等奖 6 名、二等奖 12 名、三等奖 20 名,分别颁发证书和奖金;对优秀奖获得者,分别颁发证书。对组织工作突出,并取得优异成绩的检察官文联和筹备组织授予优秀组织奖并颁发证书。
3、同一作者的春联作品以获得的最高奖项授奖,其余作品不再授奖。
4、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作品将在中国检察文艺网、《检魂》会刊等进行展示。内蒙古检察官文联也将择优推荐作品至内蒙古检察院内外网、内蒙古检察微信、《内蒙古检察》杂志等媒体进行刊发。
三、作品投送要求
1、时间安排:本次征集活动即日起至 2014 年 11 月 15 日止。邮寄作品以到达指定邮寄地点为准。
2、征集范围:全体检察人员(含离退休检察人员)和社会各界人士。
3、投稿要求:投稿者按照《第四届“迎新春、送文化”春联征集表》要求,填写姓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来稿字迹不清、个人资料不全或作品超过 3 副的不予参评。
4、上报方式:作品以各盟市地区检察官文联(筹备组织)为单位,并认真填写《第三届“迎新春、送文化”春联征集评选上报表》,将上报表汇总后,电子版报至自治区院宣传处(文联)武天舒内网邮箱(wutianshu@nm。pro);区院有上报春联作品的,填写《第三届“迎新春、送文化”春联征集评选上报表》后直接传至武天舒内网邮箱。搜集整理后统一报送至中国检察官文联。
四、其他事宜
1、所有入选作品的版权归中国检察官文联所有。因条件所限,所有作品不予退稿,请自留底稿。
2、请自治区院各内设机构、各级盟市院和旗县区积极组织在往年春联征集中获奖人员根据各地检察英模事迹,有针对性地撰写讴歌检察英模,弘扬检察精神的春联,以增加春联的感染力、凝聚力和感召力。专门针对本地检察英模创作的春联,请在《第四届"迎新春、送文化"春联征集表》备注栏中注明。
3、为避免重复劳动,提高工作效率,请投稿者在报送春联作品时只选择两种报送方式中的一种。
联系人:武天舒 联系电话:615256(小号)
附件:
第四届“迎新春、送文化”春联征集评选上报表
内蒙古检察官文学艺术联合会
2014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