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检察 时间:2024-02-23 11:19:48
2023年,内蒙古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主题教育,认真落实全国、全区检察长会议精神,聚焦聚力办好两件大事,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业务质效稳步提升。
一、关于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3年,内蒙古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9992人,不捕7388人,不捕率42.5%。共决定起诉31752人,不起诉13291人,不诉率29.5%。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人数占同期审结人数的90%以上;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量刑建议提出数的95%以上;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人数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97.2%。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立案监督。2023年,内蒙古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开展立案(撤案)监督2178件,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1927件。
2.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3年,内蒙古检察机关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1846件次,监督采纳率99.9%。
3.刑事抗诉。2023年,内蒙古检察机关共提出抗诉216件,法院采纳抗诉意见改判和发回重审140件,占审结总数的70.7%。
4.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3年,内蒙古检察机关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408件,同期审判机关采纳率100%。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2023年,内蒙古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及检察建议298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严重违法行为提出纠正3930件,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596人,对财产性判项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1037件。
(五)办理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2023年,内蒙古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75人。
二、关于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3年,内蒙古检察机关共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506件,提出监督意见407件,其中提出抗诉7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36件。抗诉改变率86.1%,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88.7%。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3年,内蒙古检察机关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639件,法院同期采纳率99.8%。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3年,内蒙古检察机关共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656件,法院同期采纳率99.7%。
(四)对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情况。2023年,内蒙古检察机关提出的民事诉讼监督意见中涉及虚假诉讼195件。
(五)民事支持起诉情况。2023年,内蒙古检察机关共支持起诉471件,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317件。
三、关于行政检察工作情况
(一)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情况。2023年,内蒙古检察机关共办结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14件,其中向法院提出抗诉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6件,法院同期裁定再审13件,采纳率81.3%。
(二)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3年,内蒙古检察机关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471件,法院同期采纳率100%。
(三)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3年,内蒙古检察机关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972件,法院同期采纳率100%。
(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情况。2023年,共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354件。
四、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
(一)立案情况。2023年,内蒙古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319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类立案504件,行政公益诉讼类立案5815件。
(二)诉前整改情况。2023年,行政公益诉讼提出诉前检察建议4456件,99.1%的案件在诉前得到解决。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2023年,内蒙古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388件。同期,法院一审裁判支持率100%。
五、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3年,内蒙古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356人,不捕593人,不捕率为62.5%。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593人。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3年,内蒙古检察机关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640人,不起诉738人,不诉率53.6%。审结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492人,占审结数的36.2%。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822人。
(三)有关特殊制度适用情况。2023年,内蒙古检察机关通过帮教回访、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等形式对不批捕、不起诉、被判处刑罚、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受刑事处罚等人员开展特殊预防126次;开展法治巡讲727次。
六、关于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情况
(一)刑事检察情况。2023年,内蒙古检察机关共受理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277人。审查起诉案件所涉罪名,主要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和假冒注册商标罪,分别为126人和46人,二者合占受理总数的62.1%。
(二)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情况。2023年,内蒙古检察机关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检察监督案件33件,受理知识产权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件,立案办理知识产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9件。
七、关于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
(一)信访工作情况。2023年,内蒙古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25064件,重复信访1565件。受理刑事赔偿申请33件,决定给予刑事赔偿案件21件。
(二)司法救助工作情况。2023年,内蒙古检察机关共实际司法救助2136人。
八、其他工作情况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2023年,内蒙古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22841件。其中各级院检察长办理2153件,占9.4%;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20688件,占90.6%。
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中,刑事检察类案件(含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自侦检察)15985件;民事、行政检察类案件2881件;公益诉讼检察类案件2276件。
(二)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2023年,内蒙古检察机关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599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