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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支持起诉专项工作报告

来源:赤峰市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 时间:2023-06-02 09:31:00


  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民事支持起诉制度的设立目的在于帮助弱势群体实现其合理诉求,保障其合法权益。特别是近年来,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案件数量逐年增长,这一制度的价值更加凸显。检察机关做好支持起诉工作既是法治责任也是现实需要。现将赤峰市两级院2021年、2022年两年的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调研分析,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1-2022年,全市两级院共受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77件,其中支持起诉32件,在检察机关主持下达成和解32件,不支持3件,申请人撤回申请2件,涉嫌犯罪移送线索2件。以上案件均为讨薪案件,涉及保护的群体均为农民工。2021年合计为农民工讨薪500万余元。2022年合计为农民工讨薪220余万元。

  二、工作成效、主要经验做法

  全市两级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积极探索民事支持起诉工作的方式方法,依法能动履职,积极助力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维护合法权益。充分尊重当事人的处分权,明确支持者、辅助者的角色定位。

  (一)建立长效机制,打造维权“快车道”。第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畅通案源渠道。坚持“多管齐下”的工作方针,敖汉院主动走访旗法院、旗人社局、旗工会,牵头建立《关于联合办理农民工讨薪案件协作机制》,宣传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职能,形成保护农民工的合力。第二是快速受案办理,建立绿色通道。敖汉院成立办案专班,指派专人办理支持起诉案件,对符合支持起诉条件的案件,及时提出支持起诉意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合理诉求。第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形成保护常态化。在敖汉院办理的一起跨行政区讨薪系列案中,与辽宁省朝阳县人民检察院密切协作,取得了支持起诉的关键性证据,并以此为契机,与辽宁省朝阳县人民检察院建立了涵盖民事支持起诉等多方面的《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协作机制》。

  (二)主动履职作为,发挥检察监督作用。立足检察职能,用足用好调查核实权。受理案件后,全面细致审查案件,及时收集调取相关证据,尤其是农民工处于弱势,有利证据被他人掌握无法获得时,检察机关依法启动调查核实权,获取有力关键证据,并及时作出支持起诉意见。

  (三)聚焦化解纠纷,构建大调解格局。化解矛盾最高效的办法就是调解,在办理支持起诉案件中始终坚持调解先行,做深、做细释法说理和心理疏导工作,注重工作成效。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诉前,减少当事人的诉累。近两年来,全市两级院办理所有的符合支持起诉条件的案件中,有32件均在检察机关的主持下达成和解,调解成功率占比达41.56%。

  三、存在的问题

  (一)案件类型单一,缺乏多元性。目前办理的支持起诉类案件中,全部为农民工讨薪案件,还有很多弱势群体领域未开拓案源。

  (二)没有发挥好检察听证工作的功效。在办理的所有民事支持起诉案件中,大部分案件受制于被申请人找不到、不配合等原因,支持起诉案件开展检察听证工作仅4件。

  (三)调查取证难。大多数农民工处于弱势,很难掌握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拖欠工资的企业又在外地,仅承包的工程在当地,这就让取证工作难上加难。

  (四)宣传力度不高,社会群众知晓度不够。为由办理的支持起诉案件以农民工讨薪案居多,大多是农民工口口相传,虽做过一些宣传,但群众知晓度仍然不高,仍应加大宣传力度。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充实、丰富案件类型。现阶段办理的案件全部集中在农民工讨薪领域,这些案件大同小异,甚至是高度同质,这也使得检察机关的民事支持起诉工作略显形式化。下一步工作中,要拓展案件来源、充实案件类型,从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领域开展专项行动,主动走访相关单位,了解现状,做好前期调研摸排工作。

  (二)主动引导适用听证,探索简易听证程序。检察听证室检察机关审查案件的一种重要方式,以公正促公开、以公开促化解,让检察权走进“阳光房”、走进人民群众的心中。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听证员的参与,提升检察机关的公信力,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同时,对于一些争议较小,双方当事人和解意愿较强的案件,探索简易听证程序,即能发挥听证的作用又能减少复杂的程序。

  (三)持续加强宣传。采用印发宣传手册、制作法制栏目等方式积极宣传检察机关支持起诉职能,让更多的群众了解该项检察职能,并懂得如何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赤峰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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