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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至12月赤峰市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来源:赤峰市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 时间:2023-02-01 10:25:00


  2022年1至12月,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赤峰市委重点措施,以“质量建设年”为抓手,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面提升法律监督的质量、效果,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一、关于刑事检察工作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2年1至12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029人,同比下降56.82%;不捕944人,同比上升1.61%,不捕率47.85%,同比增加19.8个百分点。共决定起诉3910人,同比下降33.01%;决定不起诉1883人,同比上升96.76%,不诉率32.5%,同比增加18.41个百分点。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人数占同期审结人数的90%以上;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量刑建议提出数的90%以上;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人数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95%以上。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 立案监督。2022年1至12月,全市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开展立案(撤案)监督80件,同比下降41.61%;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73件,占监督数的91.25%,同比增加53.29个百分点。

  2. 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2年1至12月,全市检察机关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393件,同比上升2.02倍;已纠正393件,监督采纳率100%,同比增加6.92个百分点。

  3. 刑事抗诉。2022年1至12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提出抗诉24件,同比下降62.5%;法院采纳抗诉意见改判和发回重审14件,占审结总数的50%,同比增加0.94个百分点。

  4. 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2年1至12月,全市检察机关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8件次,同比上升100%;同期审判机关已纠正28件,采纳率100%。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2022年1至12月,全市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86人;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33件;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30人;对财产性判项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22件。

  (五)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2022年1至12月,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7人。

  二、关于民事检察工作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2年1至12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459件;共提出监督意见58件,其中提出抗诉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6件。抗诉改变率100%,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108.93%。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1至12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32件,法院同期采纳30件,采纳率93.75%。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1至12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42件,法院同期采纳242件,采纳率100%。

  (四)对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情况。2022年1至12月,全市检察机关提出的民事诉讼监督意见中涉及虚假诉讼10件。

  (五)民事支持起诉情况。2022年1至12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支持起诉2件。

  三、关于行政检察工作

  (一)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情况。2022年1至12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结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

  (二)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1至12月,全市检察机关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3件,法院同期采纳13件,采纳率100%。

  (三)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1至12月,全市检察机关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73件,法院同期采纳73件,采纳率100%。

  (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情况。2022年1至12月,共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11件。

  四、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一)立案情况。2022年1至12月,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20件,同比上升23.17%。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类立案12件,行政公益诉讼类立案408件。

  (二)诉前程序情况。2022年1至12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开展诉前程序372件,同比上升30.07%。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2022年1至12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14件,同比上升27.27%。同期,法院一审裁判支持率100%。

  (四)办案效果。2022年1至12月,全市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保护被污染土壤36.9万亩;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249.4吨;督促保护、收回国家所有财产和权益817.36万元。

  五、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2年1至12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37人,不捕149人,不捕率为80.11%,同比增加27.86个百分点,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32.26个百分点。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119人。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2年1至12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72人,不起诉210人,不起诉率74.47%,同比增加43.62个百分点,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起诉率41.97个百分点。审结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85人,占审结数的29.11%,同比增加7.44个百分点。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175人。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2022年1至12月,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法治巡讲34次,同比上升3%。

  六、关于知识产权工作

  2022年1至12月,全市检察机关共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嫌疑人12人,其中,假冒注册商标罪4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8人。

  七、关于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一)信访工作情况。2022年1至12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3252次,同比下降30.3%。

  (二)司法救助工作情况。2022年1至12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开展司法救助155件,同比上升278.05%,发放救助金159.18万元,同比上升52.03%。

  八、其他工作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2022年1至12月,全市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2359件,同比上升36.6%。其中两级院检察长办理194件,占8.22%;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2165件,占91.78%。

  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中,刑事检察类案件(含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1640件,占69.52%;民事、行政检察类113件,占4.79%;公益诉讼检察类482件,占20.43%;案件管理类102件。

  (二)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2022年1至12月,全市检察机关两级院检察长、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45人次,同比上升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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