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计划财务装备局 时间:2025-02-05 11:24:23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人民检察院 2025 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批复时间: 2025 年 1 月 23 日
公开时间: 2025 年 1 月 26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5 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
名词解释 |
第五部分 |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
第六部分 |
2025 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 ”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 目支出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对于危害国家安全案、危害公 共安全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和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行 使检察权;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 起诉或者不起诉;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公安 机关、人民法院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 实行监督。
(二)部门主要职责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 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 对于公安机关、 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 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 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 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 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 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 实行监督。
5. 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 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
法提出抗诉。
6.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 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人民检察院部门预 算包括:本级预算。
(一)赤峰市人民检察院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改革后我院现有机构 2 个,行政机构 1 个,事业机构 1 个。 我院行政编核定编制 107 人,事业编核定编制 14 人,聘任制书 记员核定编制 42 人。行政编实有人数 101 人,事业编实有人数 13 人,聘任制书记员年末人数 42 人,其他人员 2 人。
单位情况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人民 检察院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1 |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人民 检察院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2 |
|
|
第二部分 2025 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 4183.40 万元, 比 2024 年预算增加 171.19 万元, 增长 4.27%,主要是由于办案业务增多,司法救助资金、涉企合 规案件委托业务费等办案业务费增加;按照司法改革要求新增 42 名书记员,相应工资保险等开支增加,综合体现为办案业务 费经费增加,引起的总体预算资金增加。
支出预算 4183.40 万元, 比 2024 年预算增加 171.19 万元, 增长 4.27%,主要是由于办案业务增多,司法救助资金、涉企合 规案件委托业务费等办案业务费增加;按照司法改革要求新增 42 名书记员,相应工资保险等开支增加,综合体现为办案业务 费经费增加,引起的总体预算资金增加。
功能分类 2040401 行政运行支出 2360.53 万元 , 比上年 2233.65 万元增加 126.88 万元,变动原因是本年度在职人员增 加,导致工资津补贴等增加。
功能分类 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999.66 万元, 比 上年 1002.23 万元减少 2.57 万元,变动原因是本年办案业务经 费项目中的差旅费、公务用车购置费等预算金额减少,导致一般 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降低。
功能分类 2049902 国家司法救助支出 250 万元,比上年 248 万元增加 2 万元,变动原因是本年案件增加,司法救助相应增加。
功能分类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62.96 万元, 比上年 151.36 万元增加 11.6 万元,变动原因是 本年在职人员增加,养老保险相应增加。
功能分类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1.48 万
元,比上年 75.68 万元增加 5.8 万元,变动原因是本年在职人员 增加,职业年金缴费增加。
功能分类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79.32 万元, 比上年 69.53 万元增加 9.79 万元,变动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 医疗保 险相应增加。
功能分类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42.87 万元,比上年 39.73 万元增加 3.14 万元,变动原因是本年在职人员增加,公 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增加。
功能分类 2210201 住房公积金支出 206.59 万元 , 比上年 192.03 万元增加 14.56 万元,变动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相应 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另外公积金基数调整,导致住房公积金支出 总预算追加。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 4183.40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4180.74 万元,占部门预算收入的 99.94%,上年结转 2.66 万元, 占部门预算收入的 0.06% 。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 4183.4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933.74 万 元, 占比 70.13%;项目支出 1249.66 万元, 占比 29.8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 4183.40 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 4180.74 万元,上年结转 2.66 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 3610.19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126.32 万元。主要用于检察机关办理案件、出差、调研、案件评查等相 关费用以及员额制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司法行政人员工资、津 补贴及相关人员绩效考核奖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44.43 万元, 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17.38 万元 ,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缴纳。
3、卫生健康支出 122.19 万元, 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12.93 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保险的缴 纳。
3、住房保障支出 206.59 万元, 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14.56 万元 ,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院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四、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预算 136.14 万元,与上年预算 数 137.22 万元相比减少 1.08 万元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 112.93 万元增加 23.21 万元,增长 20.5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0 万元, 增长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 0 万元,增长0%。
2、公务接待费 10 万元, 比上年预算数减少 0 万元,下降 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9.94 万元增加0.06 万元,增长0.6 %。 变动原因: 本年度因开展业务需要,公务接待费用能压减尽量 压减,变动幅度较小。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26.14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
少 1.08 万元,下降 0.84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 23.14 万元,增长 22.47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26.14 万元, 比上 年预算减少 1.08 万元,下降 3.96%;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 少 0.99 万元,下降 3.6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00 万元,与 上年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动, 比上年执行数增加 24.14 万元,增 长 31.82%。减少主要是由于车辆管理严格,车辆维修制度改革。 增加主要是办案业务增加,公务用车频次增加,导致公务用车 运行维护费增加。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 38.20 万元、水费 6 万元、福利 费 36.95 万元、日常维修费 20 万元、电费 55 万元、办公用房取 暖费 50 万元、工会经费 26.58 万元、公务接待费 10 万元、其他 交通费 101.52 万元。
我院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344.25 万元, 比上年增加 17.92 万元,增长 5.49%。主要原因是机关水电暖费用增加,水 费标准上调,在职人员增加,公用经费按比例提高。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538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 305.86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 232.14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
三、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24 年末,共有车辆 18 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15 辆,调研用车 1 辆、老干部生活保障用车 1 辆、机要通讯用 车 1 辆。单价在 50 万以及 100 万以上的设备 10 台。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 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 2 个,公开绩效目标 2 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 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 目支出预算 1249.66 万元, 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 100%。
根据 2024 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对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 标进行公开:
总体目标如下:赤峰市人民检察院业务装备经费包括涉密计 算机更新、楼房数字化高清监控设备、同录指挥中心设备等检察 事业相关设备的采购。我院 2025 年按照自治区要求补短板,新 上项目有赤峰市数字化档案室项目。
第一、2025 年,我院预计办理各类案件 9000 余件。预计各 类案件办结率达到80%以上。各类案件预计挽回经济损失 500 万 元。各类案件合格率达到80%以上。所办理案件群众满意度达到 75%以上。
第二、2025 年,我院预计采购装备 50 件(套)。所采装备 合格率达到95%以上。新采装备使用率达到 100%,不出现闲置情 况。新采装备使用人满意度达到80%以上。
第三、2025 年,我院聘任书记员 42 人,一名员额配备一名 书记员,预计帮助每一位员额检察官完成案件。95%案件不超时、 维护社会和谐安定。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 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 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 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 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 ”、 “事业收入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 ”不足以安排 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 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 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 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 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 ”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
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 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 日常维 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 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 用。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雨桐 联系电话:13848898255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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