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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来源:赤峰市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 时间:2019-03-01 10:43:41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人民检察院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对于危害国家安全案、危害公共安全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和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二)部门主要职责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 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 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 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 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6.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只有本级预算没有二级单位和事业单位预算。
(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人民检察院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司法体制改革后,我院现有机构17个,人员编制情况:中央政法编制100个,事业编制14个。
人员基本情况:赤峰市检察院行政编制100人,事业编制14人,现有人员147人,其中:在职干警96人,离休干部3人,临时工18人,社会购买服务人员30人。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人民检察院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1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人民检察院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2    
3    
4    
5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2978.31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50.01万元,下降1.65%,减少主要是由于转隶人员编制转出,经费保障减少。
支出预算2978.31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50.01万元,下降1.65%,减少主要是由于转隶人员编制转出,经费保障减少。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2978.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2888.44万元,占比97%;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89.87万元,占比3%,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2978.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90.44万元,占比66.8%;项目支出987.87万元,占比33.2%;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专业活动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978.3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88.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89.8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2610.9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28.0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办案以及日常运转。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58.9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58.96万元。主要用于干警养老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99.3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9.57万元。主要用于干警医疗保险等项目。    
4、住房保障支出类109.01万元,比上年增加-51.35万元。主要用于干警住房公积金缴纳。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6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59.1万元,下降49.85%;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80.35万元,下降33.4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增加(减少)主要是由于。
2、公务接待费1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01万元,增长0.1%。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49.1万元,下降51.47%,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80.36万元,下降34.8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09.1万元,下降10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04.08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减少50万元,下降25%,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3.72万元,增加18.78%。减少主要是由于我院今年没有购车计划,公车运行维护由于划转监察委8辆车,实有车辆减少。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9年,我院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05.85万元,比上年减少112.94万元,下降26.97%。主要原因是转隶人员转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共有车辆43辆, 其中:机要应急车辆2辆等,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等。
四、2019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19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个,公开绩效目标2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898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资金量不得低于预算批复资金的8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卫东   联系电话:15504769922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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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http://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二).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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