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勇:诗性正义公诉人
来源:赤峰市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 时间:2017-02-26 18:45:00
——记赤峰市检察院公诉科王志勇
王志勇,上海交通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毕业的80后检察官,在赤峰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工作六年来,两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一次评为先进工作者,一次评为优秀公务员,2015年9月在全市十佳公诉人评选活动中被评为全市十佳公诉人、优秀辩手。
他注重理论学习,勇站法学前沿。王志勇常说,在学习中工作,在工作中学习是法律人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他认为,理论指导实践,只有不断学习法学理论,不断更新陈旧的法学知识,才能在法律运用中发现问题、找出原因、解决问题,才能在实践中做到心中有数、游刃有余。自2010年12月到市检察院公诉处以来,他坚持每年阅读一部法学书籍,如阅读了《木腿正义》、《刑法分则的解释原理》、《日本刑事诉讼法》、《刑事辩护的中国经验》、《最好的辩护》等书籍,丰富了法学理论知识,为更好的实践打下理论基础。
他注重实践经验,办铁案。在领导和同事们的指导、帮助下,王志勇逐渐的成长为一名能办案、办好案的检察官,所办案件涉及经济案件、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故意杀人案件等多个领域。办案中,他严把事实关、证据关、质量关,使每个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他的同事这样评价说:案件的审查起诉环节,能够以法学理论为起点和基础对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进行透彻分析,抽丝剥茧,尽可能的还原案件本来面貌;庭审环节,在尊重律师的前提下,按照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进行质证和辩论,得到法官和律师的认可。据介绍,法院多次以王志勇所办案件组织观摩庭,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他注重发挥特长,大写诗性正义。作为一位文学爱好者,王志勇在工作之余,笔耕补辍,小有收获。2013年9月,现代诗《竹的信念》被中国检察官文学艺术联合会、中华诗词学会、中国散文学会评为三等奖;2014年11月,参加赤峰市检察志编纂工作,并撰写了公诉处部分约1万余字;2015年11月现代诗《十月》在首届文学创作笔会上被内蒙古检察官文联文学理论研究会评为优秀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