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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秀丽荣膺第四届“感动内蒙古人物”提名人物

来源:赤峰市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 时间:2014-11-12 16:58:59


  由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参与主办的第四届(2011—2012)感动内蒙古人物颁奖盛典2013年5月25日下午在内蒙古电视台600平米演播厅举行。赤峰市人民检察院推荐的元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李秀丽在评选活动中被誉为“办案铁娘子”、“知心妈妈”和“侠骨柔情的女检察官”,得到投票网民和读者的广泛赞誉,获得评审团的高度认可,在本届评选活动中荣膺“感动内蒙古人物”提名人物。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韦亚力率自治区院评审委员、政治部宣传处和机关党委负责人出席颁奖盛典。
  据悉,盛典实况将于2013年5月29日19时40分内蒙古卫视频道首播。

盛典演播厅现场
         内蒙古自治区院原检察长、感动内蒙古人物评选活动组委会主任邢宝玉向李秀丽颁授奖杯
赤峰市元宝山区检察院侦监科科长李秀丽(左二)在提名人物颁奖式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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