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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榜样力量 | 让生命在平凡的岗位上发光

来源:赤峰市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 时间:2021-07-06 10:20:00


  “汲取榜样力量,激励担当作为”。为进一步弘扬先进典型的崇高品质,引领广大干警从身边人、身边事中体会孜孜不倦、无私奉献的担当有为精神,赤峰检察将继续推出两级检察机关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人物,在全体干警中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展现赤峰检察队伍忠诚履职担当作为的精神风貌。

  刘亚楠,女,1983年出生,汉族,硕士研究生,毕业于吉林大学。2007年考录进赤峰市人民检察院,先后在公诉处、经济和职务犯罪检察部工作,四级高级检察官,现任经济和职务犯罪检察部副主任。曾获全区十佳公诉人,赤峰市十大法治人物、赤峰市十佳公诉人、优秀辩手、办案能手等称号,多次被市检察院记予个人三等功、嘉奖。

 

  个人事迹

  对待工作,要热爱+奉献。2007年,我毕业后考录到赤峰市人民检察院从事公诉工作,转眼已经个十四个春秋。如果说当初从检是因为年少对惩凶除恶这一英雄主义的懵懂认识与渴望,那么经过十四年的实战锤炼,我对检察官这份职业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热爱。记得当初办案时,发现公诉人的工作并不像影视剧中那样光鲜亮丽,接触的都是社会阴暗面,理想和现实的差距让我感到诸多的不适应,但在领导和同志们的帮助下,在家人的支持下,我慢慢适应了这份工作,随着经验的日积月累,工作越来越得心应手,一起起案件,一次次出庭支持公诉,让我一次又一次感到检察官这一职业的崇高。记得2017年有一起故意杀人案,刚刚开完庭站起来收拾东西时,被害人的姐姐走到我身边抱住我,哽咽地对我说:“谢谢你,公诉人”,那一刻的我由衷的感受到身为公诉人的自豪与骄傲。其实,有很多那样的热血沸腾的时刻。

  面对困难,要实干+学习。2018年,我调入经济和职务犯罪检察部工作后,与监察机关对接,办理了数起职务犯罪案件。印象深刻的是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原副主任王某某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案。该案是监察体制改革后自治区检察院交办我院的第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因体制改革在前,制度出台在后,办案系统更新在后,接到案件后,由哪个机关负责押送嫌疑人、哪个机关负责入所体检等问题都没有先例可循,一步一个困难,都是在探索沟通中摸索前行。在审查该案中,既要注重法律效果又需要重视政治效果,办案思维需要转变,我意识到不及时更新知识势必会被时代淘汰,所以利用业余时间多学习、多研究,最终将该案顺利提起公诉,开庭审理时采取了新媒体示证方式,该案取得了良好的出庭效果和法律效果。

  提升本领,要坚持+努力。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借调到中央纪委参与调查专案。这一年,克服了各方面实际困难,全身心投入办案工作,工作就是我生活的全部,没有周六日、节假日,每天常规下班时间是夜里12点,特殊时候是凌晨2、3点。因为总在出差,无暇照顾家庭,我非常感谢家人的理解和支持。有人说,我们超负荷的工作是对生命的透支,我不认同这样的说法,即便是生命的透支,也是一种可贵的燃烧,因为燃烧带给别人的是光和热,这样的生命才是有价值的。

  履行检察官职责,守护公平正义之路还很遥远,我将心中充满感恩和敬畏,走好脚下的每一步路,不忘初心,砥砺前行,让生命在平凡的岗位上发光发热,为推动赤峰检察高质量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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