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赤峰市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 时间:2021-07-06 17:41:00
个人事迹
她没有掷地有声的豪言壮语,却扎根于本职岗位默默奉献;她没有孤芳自赏的清高,却踏踏实实履行着一名检察人的神圣职责,用行动谱写出一曲曲无怨无悔的青春之歌。她是一位普通的基层检察干警,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演绎着精彩的人生,她就是元宝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于佳乐。
青春在奉献中吐露芳华。刚来到检察院,就被安排到了公诉岗位。从办理第一个案件开始,她就把功夫下在“准”字上,严格把握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对经办的每一起案件始终保持着强烈的责任心和正义感。为查明事实真相,她总是一丝不苟地审查和补充证据,研究每一份供述,抽丝剥茧、寻找定罪的蛛丝马迹,最终站在法庭上有理有据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从事刑事检察工作十余年,她已成功办理各类刑事案件700多件,泼辣的作风,严谨的风格,让她成为打击犯罪、维护公平正义的“能手”。
用真心传递司法的温暖。多年的磨砺,岁月回赠她的是一名检察官对公平正义更深刻的理解,一名共产党员对服务群众更朴实的情怀。在办案中,她常常看到一些群众的困苦,并非通过法律途径可以完满解决,如何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感受到司法的温暖,是她在履行检察职能时不断思索的问题。多年来,为16名女农民工讨薪42万元,为留守妇女讨回塌陷区补偿款35万元,为6名弱势妇女申请低保,彰显司法温度。同时延伸关护触角,对被害儿童实施综合救助,在办理的一起亲生父亲、继母虐待长女一案中,除了依法严厉打击犯罪,对2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外,还向民政部门提出检察建议,撤销不合格父母的监护权,并积极为被害儿童申请司法救助、开展心理疏导,同时联系教育局、学校解决了被害儿童的就学问题,体现司法关怀。于佳乐的团队于2019年被全国妇联表彰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用爱心播下向善的种子。为充分发挥法律的引导作用,有效地减少和预防犯罪,于佳乐与她的团队组成宣讲小分队,积极与教育局、团委、妇联携手开展法律宣讲活动,走进学校、社区、工厂、农村讲授法律知识,3年来巡讲累计已达65场,受益达数万人;同时与电视台共同打造“以案说法”系列节目36期,通过身边的典型案例筑牢遵纪守法的心理防线;通过心理疏导、心理测评工作,帮助犯罪的未成年人纠正仇视社会的心理,迷途知返,重树信心;多次走进看守所为在押的未成年人送书信,讲法理,释真情,让他们感受到法律的温暖;凭借女性特有的爱心细心和耐心,对4名未成年被不起诉人进行跟踪回访,帮助其回归社会,他们现均已走入大学校门,开始新的生活。用行动诠释了为人民服务的时代内涵。
用恒心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2020年春节期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于佳乐身为党员,坚持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深入基层,奔赴西露天街道配合开展防控工作。协助街道工作人员在关键路口设置临时检查站,对进出社区的人员进行劝返、严控社会车辆出入,连续奋战49天,不畏寒风、不惧疫情。辖区居民看在眼里,也记在了心里,陆续送来了牛奶、奶茶、方便面等物资和锦旗。
“只要路的方向是对的,就不要在乎路途的艰辛。”平平淡淡的一句话,是于佳乐的座右铭,也是她的人生态度,正因为她有着坚定执着的理想信念,才能十余年如一日,坚持不懈地走在追求平凡正义的道路上,打击犯罪,心系于民,勇担重担,敢于担当,在没有硝烟的战场上与犯罪分子周旋,为守护一方平安奉献自己的力量。她说,对于一个检察人来说,最好的青春莫过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