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赤峰市人民检察院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检察文化 > 正文

张莉:做专家型的检察官

来源:赤峰市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 时间:2021-04-08 09:16:57




  “做专家型的检察官”,这是赤峰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张莉为自己定立的职业目标。从检十多年来,她始终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坚守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职业道德准则,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争做公平正义的忠诚守护者,工作业绩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2004年获赤峰市十佳公诉人,2013年获全国优秀公诉人、内蒙古十佳公诉人、优秀办案奖、优秀辩论奖、三等功,2015年获内蒙古自治区先进工作者、自治区创先创业创新标兵、赤峰巾帼建功标兵、赤峰市人民满意检察官,2016年当选中国共产党赤峰市第七届代表大会代表,2017年获三等功,2018年获二等功、信访攻坚季嘉奖。

  笃学不倦,练就过硬本领

  “做专家型的检察官”,这是张莉为自己定立的职业目标。“博学、审问、慎思、明辩、笃行”是她对自己学习的基本要求。多年来,她不断学习,虚心向身边同事请教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正是因为具有这种勤于学习、善于思考、敢于较真的精神,让她练就了一身过硬的本领。2013年4月,在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公诉人业务技能大赛中,张莉取得“内蒙古十佳公诉人”第一名、“优秀办案奖”第一名并获“优秀论辩奖”,获得全部奖项大满贯。同年6月,代表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参加第五届全国优秀公诉人评选,完成了长达12个小时的笔试和惊心动魄的答辩、论辩、论文写作,获得了“全国优秀公诉人”的荣誉称号。她撰写的《退回补充侦查案件指引(试行)》获得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肯定。

  正是由于具有良好的法学功底和司法素养,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张莉担任了市检察院扫黑办案件组组长的重任,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守住黑恶案件认定的重要关口。

  矢志不渝,坚守法治精神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她心中始终有一份对法治和公平正义的追求。作为全院公认的办案能手,她承办了多起大案要案,以求极致的精神办好每一起案件。

  她承办了有重大影响的赤峰市二医院放射科副主任田某某投放地塞米松故意杀人案。田某某因对科室主任张某某不满,在两年的时间里,在张某某的水杯中投放大剂量地塞米松和糖水混合溶液,导致张某某出现身体发胖、面色潮红、肌无力等症状。后经鉴定,张某某两侧股骨头坏死、患库欣综合征、左眼白内障、胸腰椎压缩性骨折、糖尿病等等。开始时,张某某以为自己的味觉出了问题,直到案发前,张某某偶然发现田某某在自己的水杯中放入了不明液体,后经几次暗地观察,这才将信将疑是田某某下了黑手。悲剧还是发生了,案发后,张某某实在忍受不了疾病带给她的痛苦,在看到昔日同事、残害她的凶手进了看守所后,张某某选择了离开这个世界。在办理此案时,对案件的定性争议很大,是故意伤害还是故意杀人?为了准确指控犯罪,她主动联系几所医院的医学专家,对地塞米松的副作用和可能导致的结果进行了专家论证会,后以故意杀人罪(未遂)对田某某提起公诉,并得到判决的支持。该案在社会上引起很大的反响,获得多家媒体转发、评论,获得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2018年扫黑除恶斗争开展以来,她作为案件组组长,不但承办涉黑恶案件,还积极参与对下指导工作,先后多次到左旗、翁旗、宁城、喀旗等地指导扫黑除恶工作及介入涉黑恶案件,多次参加市院组织的对各基层院扫黑除恶案件评查,并撰写巡查报告。在介入过程中,能够针对黑恶案件的特征提出有针对性的侦查方向和补查意见,结合案件取证薄弱点对公安机关在组织严密性、违法获取经济实力、违法犯罪活动证据要求、社会危害特征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引导收集证据。

  2019年,左旗发生了涉及强奸、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侵入住宅、强迫交易、非法拘禁、强制侮辱、猥亵儿童、聚众淫乱等9罪名的以王岭为首的19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该案社会影响大、涉案人员杂、涉案罪名多,引起了中央督导组和国家层面的关注。为确保该案的顺利侦办,在市院党组的领导下,2019年5月31日,由她带头,与基层院骨干力量共5人组建专案组及时介入,同侦查机关同吃同住,形成随时发现、随时提出、随时沟通、随时补查,白天取证阅卷,晚上加班会商、部署工作的工作格局。牺牲了端午假、国庆假等假期,先后提前介入该案4次,审查卷宗100余册、光盘100余张,提出补查意见合计400余条。在提前介入工作中,发现可能涉嫌违法犯罪的线索12条,遗漏的犯罪嫌疑人1人,向侦查机关提出后,全部移送审查起诉,并经判决认定。还发现可能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的线索7条,依法向纪检监察部门移送。

  2019年10月14日,该案移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她带领专案组人员加班加点审查案件,对每一细节不放过,对每一个存疑的问题反复研究请示,力争将案件吃深吃透,制作审查报告10余万字。因本案涉及的未成年人被害人、嫌疑人多达数十人,除审查案件必需程序外,她们注重对未成年人权利义务和隐私的保护,积极落实一站式询问的办案要求,对受侵害的未成年人被害人,与侦查机关共同取证,一次性完成询问,避免二次询问对被害人造成的心理伤害。办案过程中,注重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思想教育,通知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社会调查和辩护。对需要进行心理疏导的未成年人聘请心理医生等等。

  案件办理过程中,她们努力争取“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针对该案所反映出的社会问题及涉黑恶人员聚集场所无证经营、未成年人上网吧上网、雇佣未成年人从事劳动、校园管理等问题,分别向市政府、巴林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文化旅游综合执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制发检察建议6份,均得到了积极回应,加强了源头治理。其中,市院向市政府制发的推动平安校园建设检察建议被列入了全面依法治市任务清单。

  2020年8月31日至9月4日,该案在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她作为第一公诉人出席法庭。开庭前,她带领办案组成员详细分析案情,缜密制作答辩提纲和举证、质证提纲,为当庭有力指控犯罪做到了充分准备。针对本案案情、被告人成长经历和黑恶犯罪的特点,结合情、理、法,她制作了公诉意见书,在庭审宣读时,一直拒不认罪、态度顽劣的被告人王岭泣不成声,表示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本案的庭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该份公诉意见书也获得了律师和法院的认可,被称为公诉意见书的模板。本案现判决书已经下达,市院起诉书指控的所有犯罪事实、罪名、情节均获得了判决的支持。

  案件虽然办结了,但事情还远远未结束。作为母亲的她,由己度人,看着遭受侵害的众多少女幼女,看着年少轻狂的被告人,心情始终沉重如一,如何教育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树立良好的三观,如何更好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成为了压在她心中的一块石头。现已经调任市检察院未成年人犯罪检察部的她,带领全市未检人员努力构建社会综合治理体系,积极打造家庭、社会、网络、学校、政府、司法六位一体的保护格局,2020年,赤峰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工作荣获“赤峰市十大法治事件”。在今后的工作中,她和全市未检人决心要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工作继续推进、推进……

  砥节励行,奉献无悔青春

  张莉始终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本着积极进取、勤奋务实、甘于奉献的职业态度,坚守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职业道德准则,工作业绩得到社会各界和领导同事们的广泛认可,获得了多项荣誉:2018年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家人才库,同年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个人二等功;2017年被赤峰市检察院评为三等功;2016年当选中国共产党赤峰市第七次代表大会代表;2015年荣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颁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先进工作者”,内蒙古自治区团委颁发的“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创新创业创优标兵”荣誉称号,还获得“赤峰市巾帼建功标兵”“赤峰市人民满意检察官”等等。

  都说检察工作难干,尤其对女性检察官来说更是如此。在生活中扮演不同的角色,当有人问她为什么这么拼命工作时,她说:“是对这个职业的敬畏和热爱让我充满了激情。每当我身着检察服进入法庭时,一种责任感和使命感就油然而生。我是一名光荣的人民检察官,就要忠于使命,无愧于心!”

上一篇:向春天出发!
下一篇:办案的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