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赤峰市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 时间:2020-07-28 14:54:00
近日,松山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晓明接受《方圆》杂志记者电话专访,专访内容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7月27日,《方圆》杂志头条刊发专访,题目为《公益诉讼的生命力在哪里?》。
《方圆》杂志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检察日报社主办的法治新闻期刊,创刊于1993年。杂志以“方正法度,圆融情理”为办刊宗旨,以法治为观察视角,密切关注影响中国法治进程的重要人物、观点、事件,努力开拓新闻视野,传播法治新文化。
让我们一起看看专访的具体内容吧!
“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铺开已经整整三年了。”隔着电话,也能够感受到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检察院检察长赵晓明言语中的自豪。
三年时间对赵晓明来说不仅仅是个数字,也不仅仅是松山区检察院办理了多少起公益诉讼案件这么简单。作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试点院,从一开始的各种碰壁,到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走向正轨,那些克服种种困难的画面经常在他脑子里打转。有时候赵晓明也会特别想列出一份清单,看看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的这几年,松山区检察院到底做了哪些事情,还有哪里需要改进和突破。但后来他发现,有些东西光用笔是写不出来的。
在赵晓明看来,公益诉讼的生命力不仅是写在法律中的,更重要的是要让行政机关对公益诉讼检察有更深的认识。只有真正理解透它的作用,才能更有力量、更加靠谱地帮助老百姓去解决问题。
作为一名有着40年从业经验的老政法人,因为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执着,赵晓明觉得自己身上的责任很重
态度和责任都是要有的
《方圆》:你从事检察工作多少年了,有没有一些事情是从事检察工作的动力?
赵晓明:我的检察职业生涯可以分为两个阶段,一个阶段是我1978年毕业之后,在检察院工作了11年;另一个阶段是我从2002年至今,在检察工作岗位上又坚持了18年。兜兜转转至今,我依然很热爱我的工作。
当然也遇到过一些对我来说特别有动力的事情,这些事情虽然发生在不同的时间节点,但是却为我从事检察工作注入了新的动力。让我印象比较深刻的一件事情是刚参加工作不久,我办理了一起故意伤害的案子。
案子发生在一个偏远山村,两家邻居因纠纷互殴,加害人将被害人打伤,公安机关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提审时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询问时被害人表示永不原谅,两人的对抗情绪很严重。如果简单化办理按照法律规定批准逮捕就可以了,但我始终觉得两家人还生活在一个村子里,还要见面,甚至还要有交往,这个疙瘩解不开,将是一辈子的心结,甚至会迭代到下一辈,这对社会关系的损害往往大于案件本身。所以,我对双方进行了调解劝和,既释法说理,又寓情于理,最终加害人认罪悔罪、赔礼道歉,赔偿了被害人,并获得了谅解。
这个案子的成功办理对于当时的我是一份莫大的鼓励,它在一个年轻检察人的心中刻下了深深的烙印,也让我既看到了法律的严肃,也看到了法律有温度的一面,对我来说是一种额外的收获,也坚定了我从事检察工作的决心。
《方圆》:几十年的检察职业生涯,你对检察工作都有哪些理解和认识?
赵晓明:检察工作有时候压力确实大,我们院一个员额检察官办案数最多的时候一年就有200多起案件,相当于个别基层一年的案子。有的检察官忙于办案,平常没有锻炼的时间,长期泡在办公室里面对一些复杂的案子,他们的心理压力也变得越来越大。
有的检察官就连睡觉的时候都还惦记着工作,说自己睡觉睡着睡着突然就醒了,想起有一份证据还没告知公安机关补充,实体审查的哪块还需进一步加细。他们很辛苦,时间一长,会觉得很累,有时候心态难以恢复和调整好。后来我觉得要想办法帮他们去缓解紧绷的神经,不能因为办案把自己给压垮了。于是我们专门聘请了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对检察官们进行心理疏导,同时也加强对他们的日常关怀,我觉得这样才有利于年轻人的成长。
其实我一直有种理念,健康快乐的生活是可以摆在工作前面的,因为只有保证好自己的健康,心情愉快了,工作状态就会好,做起事情来也会事半功倍。作为检察长,创造良好、健康的工作和成长环境,是对检察工作一种负责。
手心手背都是肉
《方圆》:据介绍,松山区检察院这几年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推进方面,下了许多功夫,你有哪些感受?
赵晓明:2015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为加强公益诉讼检察立法保障做出决定,授权在13个省区市开展为期两年的试点,我院有幸成为当年的试点单位。
我认为公益诉讼检察是新时代检察机关“四大检察”格局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犹如车之四轮,本身也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它提供了公益司法保护的“中国方案”,而且它的理念也是全新的,如“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理念、“持续跟进监督”理念等。另一方面,公益诉讼检察的落脚点在于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司法保护。可以说公益诉讼检察的起步阶段,对检察工作就已经赋予了特殊的意义,作为试点单位,我们要打好公益诉讼工作的底稿。
《方圆》:在公益诉讼检察方面投入大量精力,对其他业务会不会有影响?
赵晓明:我特别想用一句话来形容我的心情,手心手背都是肉啊。但是既然作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试点单位,我觉得就应该扛起试点的作用,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勇往直前,把它做成我院的品牌和亮点。
《方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与普通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有哪些不同,怎么能够更好地去找到亮点,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赵晓明: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既不同于公民之间的“民告民”的民事诉讼,也不同于“民告官”的行政诉讼,通俗点讲公益诉讼就是“官告官”,因为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都是国家行政机关。但它又有自身的特点,比如公益诉讼在解决违法行为时不用必须诉至法庭,这也是公益诉讼与普通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重要不同之处。
《方圆》:能不能具体解释一下这种不同之处,检察公益诉讼有哪些独特的工作特点和优势?
赵晓明:比如首先对获得的案件线索,我们会主动与政府主管领导沟通,听取政府部门意见,督促履职;接下来,如果出现履行不到位或履职违法的情况,我们将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继续督促并持续协调促进落实。
行政机关自我纠错、依法行政,绝大多数问题也在这个环节得以解决;如果依然履职不力,使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受到侵害,我们将提起诉讼,当然,在案件起诉后,行政机关在判决前整改落实的,检察机关可以主动撤诉。这是刑事诉讼、行政诉讼所不具有的特点,而主动撤诉,也通常是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得以最大可能的维护或修复,这又是民事诉讼所不具有的。所以公益诉讼检察有其独特的工作特点和优势。
《方圆》:听说松山区检察院在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中,还出现过局长出庭应诉的情况?
赵晓明:有一起涉嫌破坏林地建采砂场的案件,林地承包商未经林业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建采砂场,累计占用林地36.62亩,造成林业种植条件毁坏。
在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发出之后5个月内,承包商未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要求恢复林地原状,林业局也未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于是我们便提起了行政公益诉讼。2017年11月2日,赤峰市松山区法院依法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被告赤峰市松山区林业局负责人出庭应诉。
这个案子对我们触动很大。我们认为被告局长出庭应诉是对公益诉讼工作的最大支持,这得益于我们做的基础性工作,比如,我们去各个行政机关开展公益诉讼讲座和座谈活动,一开始大家对我们的工作很不理解,觉得我们是来“找茬”“挑刺” 的,互相推诿的情况比较多。后来,随着工作的深入,我们的工作开始被理解,继而被支持,直到今天,我们和行政机关共同致力于打造维护公益共同体,这是一种很好的共赢局面。
有困难,但也有解决办法
《方圆》:你有提到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会容易出现 “九龙治水”疏漏等现象,为什么会出现这些问题,有没有解决办法?
赵晓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作为一项新业务,从专业而言,挑战大于机遇。比如有些问题是行政机关一段时间或几年、几届政府都没有解决的问题,这样的老大难、硬骨头才是难题;公益诉讼是督促之诉,难的是检察建议被行政机关真正认可,积极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使得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真正得到维护。
一个公益利益受到损害,有时候不仅涉及一个行政机关,也可能涉及几个行政机关。比如说河流污染问题,往往涉及水利 、环保、国土、农牧、市场监督,每个部门各管一段,各管一块。仅一个部门做好,肯定解决不了全部问题。
考虑这样的现实,我院与松山区林草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局等多个行政机关以红头文件的形式签署了《公益诉讼工作沟通协作制度》,建立了联席会议、线索移送、督促履职、调查取证、案件专业咨询协助、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通报等协作制度,致力于打造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公益保护共同体,力争实现双赢、多赢、共赢,使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到的损害降到最少或得到修复。
《方圆》:资料显示,你们与河北省围场县检察院跨区域协作机制建立后,你院办理的“赤峰市松山区阴河流域违法排污破坏生态环境系列案”被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评为“全区河湖四乱清理”专项行动典型案例,能介绍下这个案例吗?
赵晓明:松山区检察院在自治区范围内第一个与相邻省份河北省承德市围场县检察签署合作意向书,建立了跨省市县区域生态检察合作机制。这项机制建立的初衷源自于我们普法进农村活动的开展。
2018年初,我院在赤峰市松山区小庙子村开展公益诉讼普法宣传的时候,小庙子村书记、全国人大代表赵会杰向我反映,由于受上游围场县的淀粉小作坊排污影响,阴河水质受到污染,她们村的药材产业受到影响。2018年3月,我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主动与河北省围场县检察院联系,通过前期沟通及准备,3月26日,两地检察院随即签署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合作意向书》,跨区域生态检察合作机制正式建立。2018年5月31日,针对阴河流域水污染问题,我院向河北省围场县检察院发出了《关于商请加大阴河流域环境执法检察监督的函》,得到了围场县检察院的高度重视,从而促成了两地政府和检察院对口合作。2018年7月,承德阴河段水务局、环保局、六个乡镇政府接受检察建议后积极履职,使该县阴河流域46家清洗胡萝卜企业和2家淀粉企业均进行了污水净化设施技术改造,共清理河道垃圾5.3万余立方米,清理河道39公里,从而助力了小庙子乡村振兴产业发展。
《方圆》:跨区域生态检察合作机制的建立,对保护水资源环境方面还可以起到哪些作用?
赵晓明:一是对处于阴河下游承担着向赤峰中心城区供水任务的赤峰三座店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起到了积极的保护作用;二是使二道河子水库水污染事件得到妥善解决;三是围场县检察院先后联系了赤峰市克什克腾旗检察院、锡林郭勒盟多伦县检察院,签订了跨区域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合作协议书,2018年8月,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四省(自治区)检察院在塞罕坝召开公益诉讼联合行动第一次联席会议,共同签署《祖国北部绿水青山蓝天护航联合行动实施意见》,我院的前期探索为省级检察机关联合实施意见的签署起到了预先实践的作用。
《方圆》:为什么想要去建立第一家生态检察工作站?
赵晓明:2018年4月,我院与松山林业局联合在松山国营老府林场设立了全市首家生态检察工作站,并把它作为一个践行“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生态检察示范点。
可以说这个示范点在解决与河北围场的边界纠纷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比如老府林场索虎沟管护站的管护点与河北承德围场县接壤,进入林区必须经过围场县一个村子的村道,但是多年来,双方一直存在边界纠纷,多次协商未果。而当生态检察工作站在老府林场挂牌成立后,通过与河北围场县检察院协作,并深入到围场县的村庄释法说理,使对方对其多年的违法行为有了深刻的认识,停止了对林场的不法侵害。
《方圆》:为什么会提出科技助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在这方面松山区检察院是怎么做的?
赵晓明: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2018年12月,我院将无人机航拍技术引入到公益诉讼检察办案之中,开展调查取证、固定证据工作,在河湖清四乱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9年下半年,我院建设赤峰市首个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于今年5月正式建成并投入使用。在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过程中,通过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等方法,第一时间对涉案样品进行检测,为公益诉讼工作提供可成案线索的初步筛查及证据搜集固定的技术协助,能够节约协同其他相关单位一起调查取证的时间,确保采样的及时性、准确性,进一步提高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工作效率,为我院的公益诉讼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更加全面的技术支持和保障。
《方圆》:从事检察工作有没有让你找到一种幸福感?你觉得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做好检察事业,对你来说有什么重要的意义?
赵晓明: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对于我个人来讲,检察事业带给我的职责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让我觉得都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
只有扎实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才能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公益诉讼检察智慧、检察方案、检察力量;只有守好人民群众美好生活,让人民群众成为公益诉讼检察的最大受益者,才能收获更多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我也将继续努力工作,尽心尽力尽责,为中国的检察事业做出自己的一份贡献。
赵晓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检察院检察长。在近三十年的检察工作中,积极推进各项检察工作,特别是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建立了跨省市县区域生态检察合作机制,用科技助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使松山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