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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海飞荣登“赤峰好人榜”

来源:赤峰市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 时间:2020-08-06 08:48:00


  近日,赤峰市2019年度“赤峰好人榜”揭晓。我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于海飞荣登“赤峰好人榜”。她用自己的凡人善举诠释着向上向善的正能量,感染带动身边好人,为推动全市精神文明建设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从2005年跨进元宝山区人民检察院那天起,于海飞以检察人的沉稳和干劲,十余年如一日,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她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2次,曾被评为赤峰市“巾帼建功标兵”、赤峰市“优秀党务工作者”、赤峰市“人民满意的检察官”、2016年度“赤峰市十大法治人物”,2017年被评为自治区“北疆最美女性”、“北疆最美女检察官”、赤峰市“龙乡最美身边女性”。于海飞的先进事迹分别以《能量满格》、《能量满格的80后女检察官》为题在2017年1月13日《检察日报》的《中国执法者》栏目和2018年第6期《法治内蒙古》中详细报道。

  爱岗敬业甘奉

  不怕吃苦不怕累,用辛勤的汗水与扎实的功底,努力在小岗位上有大作为。最初在侦监科兼任内勤工作,协助科长完成科内事务性工作的同时,还挤时间学习并参与办案,认真钻研业务的劲头赢得了大家的认可。2006年,她结合自己工作中的思考撰写论文,获得了自治区检察院首届“正义论坛”比赛三等奖,并在论坛上发言。除了工作,当年作为一名“军嫂”,她要家庭工作一肩挑,孩子三岁时因肺炎引起心衰住院治疗,服现役的丈夫不能回来陪护,她一面照顾住院的孩子,一面将不涉密的材料带到病房研读,以至于孩子的液体几乎滴完时,她都没有发现,还是护士手疾眼快做了处置。就是这样一心一意扑在工作上,她用行动诠释了爱岗敬业精神。

  2012年,她调到政工科担任副科长,面对繁杂的综合工作,凭借自创的“三勤三清”工作法使得该院政工工作连续多年在全市考评中获得第一名,2015年—2107年该院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攻坚克难勇担当

  有胆量、有谋略、敢担当。2014年,经过9年的历练,于海飞被任命为该院历史上最年轻的侦监科长。别看年龄小,但研究业务攻坚克难却毫不含糊。她办理的一起团伙诈骗案,涉案金额达300余万元,四名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数十名被害人上访,为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她通宵达旦查询相关法律和案例,反复与办案单位沟通,最终依法批准逮捕4名犯罪嫌疑人,其中3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曾一度引起社会高度关注的致32人死亡、数十人受伤的赤峰宝马矿业12·03重大责任事故案件,在她的带领下,仅利用3天时间就对22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侦监科连续多年保持在全市侦监业务考评第一名的成绩,并多次被荣记集体三等功。

  开拓创新勤求索

  有创新、有活力、不拘泥。她带领干警们总结并运用到工作中的“听审式审查逮捕机制”被赤峰市检察机关推广,同年在自治区检察机关创新创优项目评比中获得二等奖。

  如果说威严正义给了工作,那么她的款款柔情则给了祖国的花朵。自2009年起,作为该院“剑域阳光”青年检察官学会会长,她带领青年干警“送法进校园”把法律的阳光送到青少年心坎上。她所在的侦查监督科2017年被评为自治区级青少年维权岗。她还第一个走进区电视台讲法制故事以案说法,赢得百姓好评社会点赞。该院的青年集体近年来相继被评为“赤峰市青年文明号”、“赤峰市五四优秀青年集体”。于海飞作为这个优秀集体的杰出代表,带了头,出了力,流了汗,她用心浇灌的青春之花已竞相绽放,色彩斑斓。

  躬身士卒聚合力

  强大的感染力足以影响整个团队,于海飞就是这样有感染力的人。多年来,她的辛勤耕耘与踏实刻苦影响着身边的每一个人,自己成长的同时还为身边的年轻人提供更多的成长空间,鼓励他们和自己一同进步,“全区侦查监督业务标兵”、“全市侦查监督业务标兵”、全市“公诉业务标兵”的荣誉捷报频传……于海飞和身边的同事们拧成一股绳、聚成一团火,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在工作中齐心协力,万众一心,办好每个案,把好每道关。

  如今,元宝山区检察院顺应司法改革实施捕诉合一,新的办案方式对刑检工作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于海飞既亲自办理案件又积极协调与法院、公安的关系,对法律与政策的精准、成熟把握,使得她在沟通协调相关业务工作上游刃有余。时代赋予了检察人新的角色和使命,于海飞并没有停止前进的脚步,在新的挑战中她正以更高的要求、更坚实的步伐勇往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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