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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佳君:我的检察之春

来源:赤峰市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 时间:2019-08-15 12:48:00


    70年,筚路蓝缕,风雨兼程;70年,春华秋实,砥砺前行。值此中华人民共和国70周年华诞即将到来之际,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赤峰市人民检察院特推出“与祖国同行”专栏,以文字、图片、视频等方式述说检察人的爱国情怀。今天,我们为大家带来喀喇沁旗检察院副检察长陈佳君撰写的《我的检察之春》。
2009年的春天,锡箔河两岸花开烂漫,一片生机盎然,在这个充满希望的季节,我人生的轨迹也悄然发生变化——成为喀喇沁旗首位由司法局副局转任的检察官。说起检察业务,从82年参加工作,无论是在财政局、纺织厂还是法院、乡镇党委、司法局,或多或少都有些接触,可真正让我死心塌地的热爱上这份事业的,是成为检察一员后办理的那一件件的案件或经历的那一桩桩的事儿。
   2010年,我办理了一起高考移民案件。那时我刚到检察院不久,在反渎局工作。当时个别教育发达地区的考生迁入内蒙古参加高考,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本地区考生的录取。因为“移民考生”多在外地,需要到河北、山东等地取证,原以为作为一名检察新人,异地办案,人地两生不知会有多少困难,可所到之处的检察机关都鼎力相助。至今,我仍记得山东的一个基层院的检察长操着浓厚的方言跟我说“天下检察是一家,来到这儿就跟到家里一样”。在多方的帮助下,很快顺利结案,办案效果明显,高考移民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不久后,我接到一个家长特意给我打来的电话,电话中他十分激动的说检察官为孩子们办了件好事,为家长们办了件好事,维护了少数民族考生的利益,维护了国家高考政策!听到这些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检察工作不只是简简单单办案,她能促进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实施,一种从事检察职业的荣誉感油然而生!
    2012年,我有幸组织编写《喀喇沁旗检察院史》。最初接手这个工作并没有太多感悟,毕竟当时手头还有许多案子要办,还有许多事情要忙,但在搜集材料的过程中,一段段文字、一张张图片、一个个老物件仿佛都在讲述着一个又一个生动的检察故事。至今仍记得拜访我院第一任检察长的遗孀时的情景,老人家年近百岁,交谈过程中她一边给我看留存的老照片一边说:“那时候没有汽车,你们老检察长都是骑自行车去办案,我记得自行车就骑坏三台哩,到了晚上他常常睡不着觉,就那么站在窗台前琢磨案件,不容易啊”。老人家边说边擦着眼泪。那一刻,我深深的感到检察事业筚路蓝缕,历经几代人的开创和拓展,那份维护公平正义的决心,敢担当讲奉献的精神薪火相传,永不磨灭!
    2018年,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作为分管公益诉讼工作的副检察长,我深感责任重大。在一次检察开放日活动中,全国人大代表为检察机关提出一条建议,赤峰市玉龙机场上空存在使用无人机、燃放孔明灯等危害航空安全的行为,希望检察机关能够通过公益诉讼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治理。接到建议后,我迅速组织办案团队到机场周边乡镇村调查了解情况,主动联系旗公安机关调查了解无人机使用管理情况,立即向旗公安局、牛家营子镇政府公开送达了检察建议,通过加强管控,玉龙机场领空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净空活动也得到了人大代表的高度认可。回想起自从分管公益诉讼工作以来,带领办案组办理120余件的公益诉讼案件,河流、矿山、食品安全,保护绿水青山,让百姓吃的心安……让我觉得新时代的检察工作意义更加重大,让我更加深爱着这神圣检察工作!
    人生百年,如白驹过隙,回望前尘,感慨万千。十年前的那个春天,我走进检察院,我的人生也迎来了春天!如今,在共和国70周岁华诞即将到来之际,我的检龄也刚满10岁,幸甚至哉!职业荣誉感愈发强烈,我要把老一辈检察人的精神传承下来、传递下去,我要把余生精力继续奉献给我眷恋的检察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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