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赤峰市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 时间:2022-04-12 19:13:19
一、征求意见的对象
向各类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广大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建议。
二、征求意见的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3月15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征求意见的内容
1.是否存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精神不深不透,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认识不到位,思想理念更新不及时问题。
2.是否存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3.是否存在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不到位,切实做好助企纾困不够的问题。
4.是否存在办理涉企具体案件中落实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政策不到位的问题。
5.是否存在重打击、轻保护等问题。
6.是否存在因滥用强制措施导致企业正常运营受到影响的问题。
7.是否存在以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问题。
8.是否存在涉企案件久拖不决、久结未执的问题。
9.是否存在趋利性跨区域执法的问题。
四、征求意见的方式
1.当面递交,地址:赤峰市红山区火花北路27号12309检察服务中心,联系人:张占新。
2.征求意见电话:0476-8869235。
3.电子邮箱:cfshsqrmjcy@126.com
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