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赤峰市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 时间:2022-04-12 12:37:59
会议决定,成立业务“提质增效优化指标”督导组,由赤峰市检察院转任非领导职务的二级高级检察官孙国立任组长,各基层院换届后转任非领导职务的三级高级检察官任成员,对各旗县区院开展督导工作。全面了解各院案件质量评价指标情况,坚持问题导向,直面数据分析暴露的问题,传导压力,提出对策,真正实现全市检察业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督导组组长孙国立强调,一是讲担当、有作为,各院各部门以新评价指标为标准共同发力。二是拼实干、比精准,发挥主观能动性,主动履职促进提升。三是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要有荣誉感,以主人翁精神争创一流。四是督导组要尽职尽责、尽心尽力,把工作做得尽善尽美。
李建平指出,成立督导组是全市检察机关开展“质量建设年”活动的重要举措,是提升办案质效,优化案件质量评价指标的重要举措,也是打赢打好优化指标攻坚战、歼灭战、翻身战的关键举措。要做到两个自觉。一是自觉接受领导,督导组要自觉接受市院党组的领导,督导组成员自觉接受组长的领导;二是各院各部门要自觉接受督导,不允许讲条件,不允许讲客观。督导组要做到两个紧盯、两个传导。要紧盯落后指标抓督导,尤其是低于通报值的指标、低于全区平均值的指标都要督导;紧盯落实责任抓督导,优化案件评价指标关系到检察长、班子成员、环节干部、员额检察官、书记员、行政人员等每一个人,要把责任落实到人、到案。要传导压力,将压力传导到末梢,杜绝上热中温下冷。要传导方法,认真研究考核指标。
2022年3月15日,赤峰市检察院“提质增效优化指标”督导组以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为督导内容到红山区检察院督导工作。
督导组首先到红山公安分局,了解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创建运行情况,后到红山区检察院与院班子成员、全体员额、助理、书记员召开座谈会。
会上,于术民检察长介绍了红山区检察院2022年1-2月检察业务数据整体情况,详细分析了影响案件质量评价指标的因素,并介绍了本院在提升检察业务数据质量采取的具体措施。
听取汇报后,督导组组长孙国立同志对红山区院今后工作提出以下五点要求:
一是侦查监督多调研。加强对公安“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利用,强化检警协作配合,依法规范开展侦查监督工作和侦查活动,切实提高刑事案件办理质效。
二是审判监督多沟通。通过座谈、案例研讨等形式共同讨论案件疑难问题,及时沟通解决办案过程中存在的分歧,统一执法理念与量刑标准,减少因法律适用产生的分歧和争议。
三是指标基数搞准确。充分认识评价指标对于加强检察业务管理、促进提高检察监督体系和监督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性,把案件办到极致、办到最好,使评价指标真正发挥“风向标”“指挥棒”的作用。
四是办案效率再提升。用好、用活办案指标,坚持以数据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在提升案件办理整体质量的同时,优化工作方法,切实提高办案效率,依法从速办理。
五是业务考评重引领。深入落实《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若干规定》,细化落实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办案组、每一名检察官身上,让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区别开来。深入落实高检院“质量建设年”总体要求,全面提升案件办理整体质效。
全面完成2021年度目标考核任务。要对照60项案件质量评价指标,逐一分析研判,巩固优势,查找短板,打造品牌,推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一要进一步提高对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的认识。要充分认识到将“案-件比”作为核心指标,用以评价检察机关办案质效,减少不必要的诉讼环节,节约司法资源,提高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满意度的重要作用和深远意义,要将“案-件比”作为推动司法办案工作质效的“风向标”和“指挥棒”。把“要我做”的职能管理方式变为“我要做”的自我努力、进取方式,切实把每一个案件办到极致、办到最好。二要准确理解评价指标的各项内容和具体涵义。要深入领会《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中确定的各项具体指标,灵活掌握运用,要结合办案实际和办案现状、态势、特点、规律及存在的问题,及时分析原因,制定工作对策,有效开展各项检察业务,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要强化“案-件比”管控,补齐短板弱项。对于成绩和优势要继续保持,对于短板弱项要抓紧补齐,尤其是针对引导侦查取证、退回补充侦查等多个单项工作仍存在提前介入率空白、审查起诉效率不高等问题要盯紧抓牢,拿出切实可行有效的举措,利用有限的时间奋起直追,各业务部门之间要加大交流沟通和协作配合,共同加大对各类案件和工作线索的分析研判,不断凝聚补弱项抓短板的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