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赤峰市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 时间:2022-04-12 12:21:50
人民监督员对案件听证过程全程参与并进行评议。会上,案件承办人对案件主要事实、办理情况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说明,并阐述了作出不起诉处理的理由和法律依据,人民监督员在认真的对案件事实、证据、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家庭情况、赔偿情况等进行全面了解后,充分发挥了评议职能,沿用人民群众普适性的价值观念和道德标准,对案件作出体现民意的评判。人民监督员对3件案件做出不起诉决定均表示同意,并对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监督,主动化解社会矛盾表示赞赏。
通过人民监督员充分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规范了我院检察办案活动,提升了检察工作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对检察官释法说理的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今后,敖汉旗检察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好《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准确理解新时期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思想和基本原则,全面把握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制度定位、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创新开展人民监督工作,积极听取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建议,不断增强我院司法办案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促进依法履职、公正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