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赤峰市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 时间:2022-04-12 11:29:10
栽下梧桐树,自有凤凰来。营商环境是发展经济的“先手棋”、招商引资的“强磁场”、释放活力的“稳定器”,是民营企业赖以生存的土壤,好的营商环境就像阳光、水和空气,须臾不能缺少。营商环境是“软实力”,需要“硬举措”来托底,而法治化就是一把利剑。法律具有指引、评价、预测、强制等作用,而法治化可以全面营造稳定、公平、透明、高效、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的讲话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把平等保护贯彻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环节,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而检察机关作为司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义不容辞,更应该为其贡献检察力量。
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制定实施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营造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支持企业家创新创业的通知》《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而各级检察机关要做的就是主动担当,积极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上级领导部门的文件精神,从刑事、民事、行政等方面全方位的维护好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检察机关要准备把我法律政策边界,确保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慎用强制措施,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的不利影响。加大惩治侵犯企业产权犯罪力度,切实保障企业及企业家人身、财产权利。强化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强化法律监督,保障涉企案件办理公平公正。
我们已经迈入十四五发展时代,随着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我们的治理能力、服务能力都必须紧随时代的发展而提升。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化冰三尺也非一春之暖。营商环境的恶化是日积月累形成的,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亦非一蹴而就的,我们必须久久为功,扎实做好每一项工作,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深刻认识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极端重要性。
在新的时代,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改革创新、攻坚克难,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不断推向纵深,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亮丽内蒙古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