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西县检察院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专题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
来源:赤峰市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 时间:2022-04-11 13:54:26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在全区开展“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和石泰峰书记的讲话精神。3月2日,林西县检察院召开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会议由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延平主持,各部门正副职参加。
会上,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中央政法委关于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保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二十条措施》等相关文件。同时,会议还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工作情况对大讨论活动进行了部署,提出了具体措施。
一是在思想上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要充分认识到优化营商环境是国家对推动政府职能深刻转变,营造新型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的重要举措,始终立足检察职能,紧扣服务保障法治营商环境的工作主线,将服务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充分发挥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整体合力,严格按照县委及上级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严厉打击危害企业经济发展的违法和犯罪活动,依法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二是要切实转变司法理念
始终坚持审慎谦抑的司法理念,保持克制理性善意,严格落实少补慎诉慎押的司法政策。对涉嫌犯罪的民营企业家依法切实做到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当缓刑建议。坚决避免一抓了之、一扣了之、一封了之的“一刀切”做法。在实现对犯罪分子惩罚和教育相统一的同时,还在最大程度避免对企业生存和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达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是在涉企案件相关制度上,建立完善的服务于民营企业发展的“绿色通道”
从推行涉企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利用“信、访、网、电、视频”五位一体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立了完善的服务于民营企业发展的“绿色通道”。实行案件控告、申诉快速流转开始,到确立专人负责、交办督办制度,缩短涉企案件平均办案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