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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检察院组织“大讨论活动”暨2022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3次(扩大)学习会

来源:赤峰市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 时间:2022-03-21 09:09:21


  2月18日,赤峰市检察院组织“大讨论活动”暨2022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3次(扩大)学习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传达学习“两高两部”工作要求和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推动“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深入开展,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包英兰主持会议、领学相关文件并讲话,机关全体干警参加集中学习。

  包英兰强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是关涉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决策,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是完善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是统筹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突破口,也是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社会责任、法律责任。全体干警要深刻认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主动融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大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包英兰强调,要紧紧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精准发力,牢固树立“产业为基、项目为王、创新为要”理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不断探索完善服务保障企业的新方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要坚持能动司法,积极落实上级院规范办理涉企案件的执法司法标准,坚定落实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要牢固树立“案案关乎营商环境”的理念,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紧盯破坏市场环境的犯罪活动,依法办理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合同诈骗、制假售假、寻衅滋事、侵犯知识产权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在依法全面履职中推动形成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包英兰指出, 要深化开展“一院帮一企”“百人进千企”活动, 主动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帮助企业释疑解惑,精准对接企业法治需求。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结合司法办案在市场主体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传播法治理念,剖析典型案例和发案规律,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帮助企业规范经营。要注重涉及市场主体案件的分析研判,对生产经营和政策落实中具有普遍性、规律性、倾向性的问题和风险进行预警提示,增强市场主体风险防范能力。要健全与行政执法部门、公安、法院信息共享、案情通报等制度,对履职中发现的影响营商环境的普遍性、规律性等问题及时报告通报,促进行业监管和建章立制,有效凝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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