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赤峰市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 时间:2016-01-07 10:34:25
——赤峰市检察院多措并举确保审查起诉案件质量
全媒体记者 陈秀俊 通讯员 刘青桂 郝志强
本报讯 12月28日,内蒙古晨报全媒体记者从赤峰市检察机关公诉工作座谈会了解到,全市将进一步严守底线,确保审查起诉案件质量,防止冤假错案发生。
会议强调,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坚持以证据为核心,坚定执行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和非法证据排除。今后,将建立案件受理“过滤”机制,探索实行“双审查”制度,协调公安机关在侦查终结前,提前移送案件,案管和公诉部门同步进行程序、实体“双审查”,把看准的明显不构成犯罪的案件挡在业务系统之外。强化诉前主导作用,从源头上保证案件质量。公诉部门按照介入“范围适当、时机适时、程度适度”原则,把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切实当作自己的分内工作,同时尊重侦查活动的专业性和侦查规律,防止越位、越权、越界。坚持起诉法定标准,认真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防止案件“带病”进入审判程序。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证据审查方式,加强对客观性证据的审查运用,坚决排除非法证据。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对于律师提出的无罪、罪轻、证据合法性存在问题等意见,认真审查核实,并在案件审查报告中对是否采纳及其理由作出说明,促进公诉工作的精准性和公正性。树立“迟到的公正不是公正”的理念,注重繁简分流,压缩办案时间,发挥简易程序功能,探索轻刑快办、速裁程序,完善认罪认罚案件从宽处理制度,规范退回补充侦查和延长办案时限的标准,最大限度提高司法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