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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检察院组织2024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7次(扩大)学习会

来源:赤峰市检察院机关党委 时间:2024-04-07 09:03:36


  3月15日,赤峰市检察院组织2024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7次(扩大)学习会。传达学习全国两会精神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关于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以及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等有关文件精神。党组书记、检察长陈雪梅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巡察组成员到会列席,院领导、专职委员、各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学习。

  会议要求,全体检察人员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三会一课”、专题研讨以及个人自学等方式抓好学习领会,迅速掀起学习热潮。要把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与落实全国、全区、全市检察长会议工作部署结合起来,一体落实、不断深化,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国两会精神上来。要扎实做好各项检察重点工作,坚持依法能动服务中心大局,积极助力平安赤峰建设,持续助推生态文明建设,大力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坚持从严管党治检,为赤峰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会议强调,要深入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利用多种形式、各类载体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党的创新理论,全面系统梳理总结主题教育取得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制度机制,引导党员干部常学常新、常思常悟。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深刻把握内涵实质,加强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树牢“严管就是厚爱”理念,强化日常监督,持续推进机关纪律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赤峰市第八届委员会巡察工作规划(2022-2026年)》《市委巡察整改综合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要求,认真配合市委巡察工作,加强综合协调,深化责任担当,细致周全做好服务工作,坚决服从巡察安排。要保持坦诚开放态度和积极主动心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要严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严格执行廉洁纪律有关规定,配合此次巡察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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