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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全国人大代表建议检察机关三方面发力

来源:赤峰市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 时间:2022-06-10 09:04:00


      “近年来,检察机关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多措并举积极落实民营经济平等保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希望检察机关继续聚焦民营企业发展所需,当好企业‘老娘舅’,更深层次营造安商惠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作为企业界的一员,我在工作中深深感受到,营商环境的优化对激发市场活力、增进市场主体信心、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增强区域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在调研中发现,有些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存在引导扶持企业发展力度不够、为企办事效率不高、主动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模式僵化程式化问题,对区域经济发展、财税收入、社会就业等产生负面影响,需要引起重视。
  近年来,我多次到河北省海兴县检察院调研。我发现,为了当好民营企业的“老娘舅”,检察机关积极作为,不断激发民营经济活力,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服务本地经济发展、推进检察履职的重要内容,出台了一系列具体措施。在具体工作中,该院精细化办理涉企案件,全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助推惠企政策落实,狠抓干警作风建设,得到广大企业家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在护航民企健康发展中交出一份让群众满意的答卷。
  优化营商环境绝非一朝一夕之功,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六稳”“六保”需要倾听众多企业家的心声。对此,我建议检察机关从以下三个方面发力,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实现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
  第一,搭建平台,常态化开展便企服务。建好用好检企“法律直通车”等互动服务平台,增强和提振民营企业家信心,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与工商联、相关行政部门形成联动机制,加强企业运营风险提示,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对企业诉求进行梳理分类后,转交相关部门办理,形成企业维权诉讼受理、筛选、转办、催办、反馈全链条“闭环式”工作机制,不断畅通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
  第二,协调配合,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讲。结合企业需求,加强与政府各部门间沟通交流、信息共享。对侵犯企业合法权益、侵害营商环境案件,坚持露头就打、打早打小。对涉企易发多发的合同诈骗、虚假诉讼、重大责任事故、知识产权侵权等问题,创新普法模式,通过现场问答、座谈交流、案例推送等深入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通过典型案例释法说理,帮助企业发现法律风险、管理漏洞,并及时提出防范建议。
  第三,登门问需,助力企业运营行稳致远。检察机关要转变理念,切实提高法律监督质效,变“来访”为“下沉”,尽可能实地走访了解企业生产运营难点、堵点、痛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提出可行性建议,帮助企业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在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中,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涉企案件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并督促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做实“严管”又“厚爱”,防止“办了案子,垮了厂子”,助力企业走上依法合规经营轨道。 (采访整理:检察日报记者肖俊林 通讯员刘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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